2012年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專業串講筆記:第十六章
本文導航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
1.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為6%左右,個人繳費一般為本人工資的2%。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2. 目前,實行的是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兩個部分。
個人繳納本人工資的2%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單位繳費的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劃人每個人賬戶具體比例要考慮年齡因素,一般年齡越大病也越多,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也要多一些。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
工傷保險費的繳納
1.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傷保險費。《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2. 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
3.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廠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這里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失業保險制度
失業登記
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
1. 《失業保險條例》
2. 需要指出的是,對于城鎮企業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如果連續工作滿一年,且所在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合同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辦法和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失業保險費的繳納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按照個人工資的l%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
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生育保險制度
生育津貼
生育險的目的
生育險的內容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目前,生育保險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由用人單位繳納。
企業年金,一般又稱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
企業年金理事會
目前,我國企業的補充保險主要是企業年金(又稱為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
企業年金,是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的要組成部分,是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形式。
1. 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確定企業年金受托人,受托管理企業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業成立的年金理事會。
2. 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采取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要切實做好企業年金基金監管工作,實現規范運作,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利益。”
建立企業年金的原則
1. 《勞動法》第75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2. 企業年金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企業年金有利于增加用人單位的凝聚力,有利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也有利于分擔國家、社會的經濟壓力。
企業年金的繳費
1. 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2. 企業繳費的列支渠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個人繳費可以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規定: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
爭議的解決方式主要:待遇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例題:
從現行法律規定來看,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方式主要是( )。
A.行政仲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B.待遇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C.復查、仲裁和行政訴訟
D.調解、仲裁和行政訴訟
【答案解析】B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特點:
1. 當事人的多樣性
2.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發生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勞動關系終止之后,以及人力資資源和社會保險事務管理關系之中
3.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內容與當事人的法定勞動和社會保險權利、義務相關。
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與勞動爭議不同:
勞動爭議
從爭議的性質上看,前者屬于行政爭議范疇,后者屬于民事爭議范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訴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訴訟結果的法律效力
1.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為6%左右,個人繳費一般為本人工資的2%。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2. 目前,實行的是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兩個部分。
個人繳納本人工資的2%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單位繳費的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劃人每個人賬戶具體比例要考慮年齡因素,一般年齡越大病也越多,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也要多一些。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
工傷保險費的繳納
1.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傷保險費。《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2. 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
3.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廠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這里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失業保險制度
失業登記
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
1. 《失業保險條例》
2. 需要指出的是,對于城鎮企業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如果連續工作滿一年,且所在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合同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辦法和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失業保險費的繳納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按照個人工資的l%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
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生育保險制度
生育津貼
生育險的目的
生育險的內容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目前,生育保險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由用人單位繳納。
企業年金,一般又稱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
企業年金理事會
目前,我國企業的補充保險主要是企業年金(又稱為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
企業年金,是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的要組成部分,是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形式。
1. 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確定企業年金受托人,受托管理企業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業成立的年金理事會。
2. 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采取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要切實做好企業年金基金監管工作,實現規范運作,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利益。”
建立企業年金的原則
1. 《勞動法》第75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2. 企業年金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企業年金有利于增加用人單位的凝聚力,有利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也有利于分擔國家、社會的經濟壓力。
企業年金的繳費
1. 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2. 企業繳費的列支渠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個人繳費可以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規定: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
爭議的解決方式主要:待遇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例題:
從現行法律規定來看,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方式主要是( )。
A.行政仲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B.待遇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C.復查、仲裁和行政訴訟
D.調解、仲裁和行政訴訟
【答案解析】B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特點:
1. 當事人的多樣性
2.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發生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勞動關系終止之后,以及人力資資源和社會保險事務管理關系之中
3.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內容與當事人的法定勞動和社會保險權利、義務相關。
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與勞動爭議不同:
勞動爭議
從爭議的性質上看,前者屬于行政爭議范疇,后者屬于民事爭議范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訴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訴訟結果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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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zlj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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