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
1.背景
某建筑施工總承包特級企業A公司中標一大型商務寫字樓工程,該工程地上86層,地下5層,結構為鋼一混凝土混合結構。精裝修工程為建設單位指定分包施工,由B裝飾公司完成。
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監理單位要求A中標單位上報施工項目質量計劃,施工單位項目總工程師依據項目設計圖紙以及業主對于工程質量創優的要求,召集項目全體技術、質量等有關管理人員,編制了該項目的質量計劃。
事件二:該工程質量計劃包含以下內容:(1)編制依據,(2)項目概況,(3)項目質量管理體系,(4)產品實現。監理工程師認為質量計劃內容嚴重缺項,要求整改。
事件三:總承包單位在質量計劃書中對自行施工的工作內容作了詳細的規劃,并建立了項目質量責任制和考核辦法。監理工程師認為內容不完整要求整改。
事件四:竣工驗收時發現裝修存在質量問題,業主要求A公司整改,A公司認為此部分為B公司施工,且B公司為業主指定分包,與A公司無關。
2.問題
(1)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處,并分別說明正確做法。
(2)事件二中,項目質量計劃還應補充哪些內容。
(3)指出事件三中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4)指出事件四中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案例6】答:
(1)不妥之處:
1)施工單位項目總工程師主持編制了該項目的質量計劃;
2)僅依據項目設計圖紙以及業主對于工程質量創優的要求來編寫。
正確做法:
1)應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主持編制該項目的質量計劃:
2)應依據工程承包合同、設計圖紙及相關文件;企業和項目經理部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及其要求;國家和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有關施工操作規程;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及項目計劃來編寫。
(2)還應補充:質量目標,項目資源管理,測量、分析和改進,文件和記錄的控制,創優措施,項目質量計劃的管理。
(3)不妥之處:質量計劃書中僅對自行施工的工作內容作了詳細的規劃。
理由:建設單位指定分包的質量管理與總承包單位有連帶責任,過程質量管理應納入總承包管理范圍。
(4)不妥之處:A公司認為此部分為B公司施工,且B公司為業主指定分包,與A公司無關。
理由:承包人應對分包人的工程質量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所以A公司應對裝修質量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