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
1.背景:
某城市排水南干線工程,管道為DN1200~DN1500的混凝土管,覆土深3.6~4.0m,總長1636m;施工范圍為路邊綠地,土質條件較好,無須降低地下水。施工方案除下穿現況道路段采用人工頂管施工外,全部采用開槽敷設管道。
施工過程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過程檢查發現,為了減少頂進阻力,施工人員在管端四周超挖20mm。
事件二、頂管過程出現30mm偏差,作業隊負責人采取挖土校正法,即在管體偏向一側少挖土,而在另一側多超挖些,強制管道在前進時向另一側偏移。
事件三、依據第三方監測數據,管頂上方測點沉降數值過大,監理要求施工方立即采取補救措施。
2.問題:
(1)事件一中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2)事件二中的挖土校正法是否適用?給出頂管控制偏差的正確做法。
(3)就背景情況,應采取哪些措施進行補救?
3.答案:
(1)不正確。因為相關規范規定:管下部135。范圍內不得超挖,管頂以上超挖量不得大于15mm;以免造成管壁外與土層間隙過大。
(2)不適用。因為人工頂管出現偏差大于20mm時,應采用木杠支撐法糾偏。頂管控制偏差的正確做法:人工頂進的工具管初始頂進5~10m范圍內,允許偏差為:軸線位置3mm;高程0~+3mm,當超過允許偏差時,應采取措施糾正。工具管進人土層中,每頂進0.3m測量不少于1次;管道進入土層后正常頂進時,每1.0m測量不少于1次,糾偏時增加測量次數。
(3)可采取補救措施:一是應立即降低頂進速度,二是減小管段的超挖量,三是加強管道內的背后注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