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題一[2016年真題]
【背景資料】
某新建住宅樓工程,建筑面積43200m2,磚混結構,投資額25910萬元。建設單位自行編制了招標工程量清單等招標文件,其中部分條款內容為: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模式;承包范圍為土建、水電安裝、內外裝修及室外道路和小區園林景觀;施工質量標準為合格;工程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保修金為總價的5%,招標控制價為25000萬元;工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工期為15個月;園林景觀由建設單位指定專業分包單位施工。
某施工總承包單位按市場價格計算為25200萬元,為確保中標最終以23500萬元作為投標價,經公開招投標,該總承包單位中標,雙方簽訂了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A,并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因資金緊張,提出工程款支付比例修改為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并提出今后在同等條件下該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優先中標的條件。施工總承包單位同意了建設單位這一要求,雙方據此重新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B,約定照此執行。
施工總承包單位組建了項目經理部,于2013年6月20日進場進行施工準備,進場7d內,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等單位共同完成了圖紙會審工作,相關方提出并會簽了相關意見,項目經理部進行了圖紙交底工作。
2013年6月28日,施工總承包單位編制了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其中:項目成本目標為21620萬元,項目現金流量見表4—1(單位:萬元)。
截至2013年12月末,累計發生工程成本10395萬元,處置廢舊材料所得3.5萬元,獲得貸款資金800萬元,施工進度獎勵146萬元。
內裝修施工前,項目經理部發現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未包括一層公共區域樓地面面層子目,鋪貼面積1200m2。因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類似子目,于是項目經理部按照市場價格信息重新組價,綜合單價1200元/m2,經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后上報建設單位。
2014年9月30日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按照相關規定,提交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人防及消防單位出具的驗收文件,并獲得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在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完成了相關備案工作。
【問題】
1.雙方簽訂合同的行為是否違法?雙方簽訂的哪份合同有效?施工單位遇到此類現象時,需要把握哪些關鍵點?
2.工程圖紙會審還應有哪些單位參加?項目經理部進行圖紙交底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3.項目經理部制定項目成本計劃的依據有哪些?施工至第幾個月時項目累計現金流為正?該月的累計凈現金流是多少萬元?
4.截至2013年12月末,本項目的合同完工進度是多少?建造合同收入是多少萬元(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資金供應需要考慮哪些條件?
5.招標單位應對哪些招標工程量清單總體要求負責?除工程量清單漏項外,還有哪些情況允許調整招標工程量清單所列工程量?依據本合同原則計算一層公共區域樓地面面層的綜合單價(單位:元/m2)及總價(單位:萬元,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分別是多少?在本項目的竣工驗收備案工作中,施工總承包單位還要向建設單位提交哪些文件?
【參考答案】
1.雙方簽訂合同的行為違法;雙方簽訂的A合同有效。
施工單位遇到此類現象時,應把握關于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是否符合招標、中標文件的規定;還應把握對工程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是否與招標、中標文件相悖。
2.工程圖紙會審還應有施工單位參加。
項目經理部進行圖紙交底工作的目的有:
(1)明確存在重大質量風險源的關鍵部位或工序,提出風險控制要求或工作建議;
(2)使具體的作業者和管理者明確計劃的意圖和要求,掌握質量標準及其實現的程序與方法;
(3)在質量活動的實施過程中,則要求嚴格執行計劃的行動方案,規范行為,把質量管理計劃的各項規定和安排落實到具體的資源配置和作業技術活動中去。
3.(1)項目經理部制定項目成本計劃的依據有:合同文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設計文件;市場價格信息;相關定額;類似項目的成本資料。
(2)施工至第8個月時項目累計現金流為正。
(3)該月的累計凈現金流是425萬元。
4.(1)截至2013年12月末,本項目的合同完工進度=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預計總成本×100%=10395/21620×100%=48.08%。
(2)合同收入=合同完成進度×中標造價=48.08%×23500=11298.80萬元。
建設合同收入=合同收入+處置廢舊材料所得費用+施工進度獎勵費用=11298.80+3.5+146=11448.30萬元。
(3)資金供應需要考慮的條件:可能的資金總供應量、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和外來資金)、資金供應的時間。
5.(1)招標單位應對招標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除工程量清單漏項外,工程變更、工程量偏差、法律法規變化也會允許調整招標工程量清單所列工程量。
(3)承包人報價浮動L=(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1-23500/25000)×100%=-6%。
所以,一層公共區域樓地面面層的綜合單價=1200×(1-L)=1200×(1-6%)=1128元/m2。
一層公共區域樓地面面層的綜合總價=1200×1128÷10000=135.36萬元。
(4)在本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工作中,施工總承包單位還要向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還應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案例分析題二[2014年真題]
【背景資料】
某大型綜合商場工程,建筑面積49500m2,地下1層,地上3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安投資為22000.00萬元,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報價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工期自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面向國內公開招標,有6家施工單位通過了資格預審進行投標。
從工程招投標至竣工決算的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市建委指定了專門的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期限內,先后有A、B、C三家單位對招標文件提出了疑問,建設單位以一對一的形式書面進行了答復。經過評標委員會嚴格評審,最終確定E單位中標。雙方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幕墻工程為專業分包)。
事件2:E單位的投標報價構成如下:分部分項工程費為16100.O0萬元,措施項目費為1800.00萬元,安全文明施工費為322.00萬元,其他項目費為1200.O0萬元,暫列金額為1000.00萬元,管理費10%,利潤5%,規費為1%,稅金3.413%。
事件3:建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工程預付款,但合同中未約定安全文明施工費預支付比例,雙方協商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最低預支付比例進行支付。
事件4:E施工單位對項目部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只有E單位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專職安全管理人員。E施工單位要求項目部整改。
事件5:2014年3月30日工程竣工驗收,5月1日雙方完成竣工決算,雙方書面簽字確認于2014年5月20日前由建設單位支付未付工程款560萬元(不含5%的保修金)給E施工單位。此后,E施工單位3次書面要求建設單位支付所欠款項,但是截至8月30日建設單位仍未支付560萬元的工程款。隨即E施工單位以行使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建設單位支付欠款560萬元,以及拖欠利息5.2萬元、違約金10萬元。
【問題】
1.分別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2.列式計算事件2中E單位的中標造價是多少萬元(保留兩位小數)。根據工程項目不同建設階段,建設工程造價可劃分為哪幾類?該中標造價屬于其中的哪一類?
3.事件3中,建設單位預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最低是多少萬元(保留兩位小數)?并說明理由,安全文明施工費包括哪些費用?
4.事件4中,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還應有哪些人員(分單位列出)?
5.事件5中,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自竣工之日起共計多少個月?E單位訴訟是否成立?其可以行使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多少萬元?
【參考答案】
1.事件1中的不妥之處及理由。
(1)不妥之處:市建委指定了專門的招標代理機構。
理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2)不妥之處:建設單位以一對一的形式書面答復了A、B、C三家單位對招標文件提出了疑問。
理由:建設單位的書面答復應通知到所有投標人。
(3)不妥之處:評標委員會確定E單位中標。
理由:評標委員會應該推薦中標候選人。
2.事件2中E單位的中標造價=(16100.00+1800.O0+1200.00)×(1+1%)×(1+3.413%)=19949.407萬元。
根據工程項目不同的建設階段,建設工程造價可以劃分為:(1)投資估算;(2)概算造價;(3)預算造價;(4)合同價;(5)結算價;(6)決算價。該中標造價屬于合同價。
3.事件3中,建設單位最低預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費=322×(5/8)×60%×(1+1%)×(1+3.413%)=126.12萬元。
理由: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規定,發包人應該在工程開工后的28d之內預付不低于當年施工進度計劃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則,與進度款同期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費包括: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
4.事件4中,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還應有: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勞務分包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事件5中,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自竣工之日起共計6個月。
E單位訴訟成立。
可以行使的優先受償權為560萬元。
案例分析題三[2011年真題]
【背景資料】
某寫字樓工程,建筑面積120000m2,地下2層,地上22層,鋼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墻結構,合同工期780d。某施工總承包單位按照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招標文件參加了該工程的投標,并以34263.29萬元的報價中標。雙方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了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合同約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單價合同計價模式;當實際工程量增加或減少超過清單工程量的5%時,合同單價予以調整,調整系數為0.95或1.05;投標報價中的鋼筋、土方的全費用綜合單價分別為5800.00元/t、32.00元/m3。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總承包單位任命李某為該工程的項目經理,并規定其有權決定授權范圍內的項目資金投入和使用。
事件2: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對合同造價進行了分析。各項費用為:直接費26168.22萬元,管理費4710.28萬元,利潤1308.41萬元,規費945.58萬元,稅金1130.80萬元。
事件3: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對清單工程量進行了復核。其中:鋼筋實際工程量為9600.00t,鋼筋清單工程量為10176.00t;土方實際工程量為30240.00m3,土方清單工程量為28000.00m3,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了工程價款調整報告。
事件4: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墻體施工,項目部采用的施工工藝有:小砌塊使用時充分澆水濕潤;砌塊底面朝上反砌于墻上;芯柱砌塊砌筑完成后立即進行該芯柱混凝土澆灌工作;外墻轉角處的臨時間斷處留直槎,砌成陰陽槎,并設拉結筋,監理工程師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5: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向備案機關提交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等內容和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備案機關要求補充。
【問題】
1.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50326--2006,事件1中項目經理的權限還應有哪些?
2.事件2中,按照“完全成本法”核算,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成本是多少萬元(保留兩位小數)?項目部的成本管理應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3.事件3中,施工總承包單位鋼筋和土方工程價款是否可以調整?為什么?列表計算調整后的價款分別是多少萬元?(保留兩位小數)
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處,分別說明正確做法。
5.事件5中,建設單位還應補充哪些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參考答案】
1.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事件1中項目經理的權限還應有:(1)參與項目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2)參與組建項目經理部;(3)主持項目經理部工作;(4)制定
內部計酬辦法;(5)參與選擇并使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6)參與選擇物資供應單位;(7)在授權范圍內協調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關系;(8)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權力。
2.事件2中,按照“完全成本法”核算,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成本=26168.22+4710.28+945.58=31824.08萬元。
項目經理部的成本管理應包括成本計劃、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3.事件3中,施工總承包單位鋼筋工程價款可以調整。
理由:(10176.00-9600.00)/10176.00=5.66%>5%,符合合同約定的調價條款。施工總承包單位土方工程價款可以調整。理由:(30240.00-28000.00)/28000.00=8%>5%,符合合同約定的調價條款。
列表計算調整后的價款,見表4—2。
4.事件4中的不妥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1)不妥之處:小砌塊使用時充分澆水濕潤。
正確做法: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施工前一般不宜澆水。
(2)不妥之處:芯柱砌塊砌筑完成后立即進行該芯柱混凝土澆灌工作。
正確做法:清除孔洞內的砂漿等雜物,并用水清洗;待砌筑砂漿大于1MPa時方可砌筑混凝土;在澆筑混凝土前,注入適量水泥砂漿。
(3)不妥之處:外墻轉角處的臨時間斷處留直槎,砌成陰陽槎,并設拉結筋。
正確做法:小砌塊砌體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于斜槎高度。
5.事件5中,建設單位還應補充的質量合格文件包括: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案例分析題四[2010年真題]
【背景資料】
某商業用房工程,建筑面積15000m2,地下1層,地上4層,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工程工期自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工程承包范圍為圖紙所示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合同造價中含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共計120萬元。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2009年5月12日,工程所在地區發生了7.5級強烈地震,造成施工現場部分圍墻倒塌,損失6萬元;地下1層填充墻部分損毀,損失10萬元;停工及修復共30d。施工單位就上述損失及工期延誤向建設單位提出了索賠。
事件2:用于基礎底板的鋼筋進場時,鋼材供應商提供了出廠檢驗報告和合格證,施工單位只進行了鋼筋規格、外觀檢查等現場質量驗證工作后,即準備用于工程。監理工程師下達了停工令。
事件3:截至2009年8月15日,建設單位累計預付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共計50萬元。
事件4:工程竣工結算造價為5670萬元,其中工程款為5510萬元,利息為70萬元,建設單位違約金90萬元。工程竣工5個月后,建設單位仍沒有按合同約定支付剩余款項,欠款總額為1670萬元(含上述利息和建設單位違約金),隨后施工單位依法行使了工程款優先受償權。
事件5:工程竣工后,項目經理按“制造成本法”核算了項目施工總成本,其構成如下:直接工程費為4309.20萬元,措施費為440.80萬元,規費為11.02萬元,企業管理費為332.17萬元(其中施工單位總部企業管理費為220.40萬元)。
【問題】
1.事件1中,施工單位的索賠是否成立?分別說明理由。
2.事件2中,施工單位對進場的鋼筋還應做哪些現場質量驗證工作?
3.事件3中,建設單位預付的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的金額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4.事件4中,施工單位行使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可獲得多少工程款?行使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起止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5.按“制造成本法”列式計算施工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項目施工總成本。
【參考答案】
1.事件1中,施工單位的索賠是否成立的判斷及理由如下:
(1)圍墻倒塌損失6萬元的索賠不成立。
理由:現場圍墻費用屬于臨時設施費,只按攤銷費索賠。
(2)地下1層填充墻部分損毀損失10萬元的索賠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發生后,工程本身的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
(3)停工及修復30d的索賠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發生后,工期順延。
2.事件2中,施工單位對進場的鋼筋還應做的質量驗證工作有:必須是由國家批準的生產廠家生產的,具有資質證明;驗證品種、數量、檢驗狀態和使用部位;按每一批量不超過60t進行取樣送檢,檢測物理機械性能(有時還需做化學性能分析),包括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和冷彎。
3.事件3中,建設單位預付的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的金額不合理。
理由:當合同有規定時,按合同規定比例預付;當合同無規定時,應按已完工程進度款比例或已完工程時間進度比例隨當期進度款一起支付。本工程已完工程時間進度為6.5個月,占合同時間比例為59.1%。至少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累計支付=120×59.1%=70.92萬元。
4.(1)事件4中,施工單位行使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可獲得工程款=1670-70-90=1510萬元。
(2)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6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5.(1)施工直接成本=直接工程費+措施費=4309.20+440.80=4750.00萬元。
(2)施工間接成本=規費+現場管理費=11.02+332.17-220.40=122.79萬元。
(3)項目施工總成本=直接成本+間接成本=4750.00+122.79=4872.7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