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1、一建考試必須兩年內通過全部課程考試;
2、一建不管哪個專業都是分為四門課程,在第一年考試的時候如果全部通過,那樣最好,就會拿到證;
3、如果第一年考不過,沒有全部通過,這樣的話你第一年的成績就會保留,第二年你再接著考試,把剩下的科目考試通過也會成功拿到證;
4、如果你連續兩年沒有完全通過考試,那么這兩年所過的科目成績就會作廢,不在保留,還要重新考試。
一建合格分數及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必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成績才能保留到第二年。
1、《建設工程經濟》 滿分100分 ,60分合格。
2、《建設工程法規與相關知識》 滿分130 ,78分合格。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滿分130, 78 分合格。
4、《專業工程管理實務》 滿分160, 96 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