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價格調整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引起材料等價格變動、工程細目單價發生變化而必須對工程價格調整的一種合同管理過程。文章分析了引起價格變化的原因,并提出了相應的價格調整計算方法,指出了對應的控制措施。期望通過嚴格控制價格調整,完善鐵路工程建設市場,鍛煉鐵路工程建設隊伍,提高管理水平,與國際慣例接軌。
關鍵詞:鐵路 工程建設 價格調整 控制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工程建設(尤其是鐵路工程建設)長期以來均以國家(或鐵道部)下達計劃任務的方式,指定某施工單位完成某段鐵路的工程建設,工程價格的變動由國家(或鐵道部)全部承擔,或者施工單位提出工程價格的變化,鐵道部則完全接受,幾乎沒有什么價格調整控制可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尤其是我國加入WTO后,鐵路工程建設面向社會全面開放、實施建筑市場的有序竟爭勢在必行。因此,按照國際慣例,對鐵路工程建設中的價格調整實施有效的控制就成為鐵路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
一、價格調整的原因及計算方法
在工程建設中,由于受各種內外部及自然條件的影響,使工程不斷發生變化,物價指數不斷調整,因而導致工程價格需要做相應的調整。一般情況下,在工程的施工招投標過程中,合同文件均會對工程價格調整的條件做出一些合同簽訂雙方均能接受的規定。但就通常情況而言,造成工程價格調整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其計算方法也各不相同。
1.工程變更引起的價格調整
工程變更可以有由業主、監理工程師和施工承包人提出的幾種。當由業主提出時,往往是由于工程所在地政府有要求,或者工程使用性質發生改變;由監理工程師提出時,大多是發現設計中的不足或錯誤;而由承包人提出時,則往往是從方便承包人施工條件出發,改變施工方案等。無論是哪一方面提出的變更,均對工程造價可能產生影響。
一旦發生變更,根據FIDIC條款,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適當,應以合同中規定的單價或總額價予以估價。如果合同中并未包含任何適用于變更的工作的單價或總額價,則合同內的單價或總額價只要合理,可用作估價的基礎。如果不適用,則在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協商并報業主批準后,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協議一個合適的單價或總額價。如果任何變更的工作的性質或數量,關系到整個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數量,致使監理工程師認為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程細目的單價或總額價,由于這種變更而變得不合理(如某沿海鐵路路基邊坡的防護盡管型式不變,但由于防護參數的變化引起施工方法及機具設備的變化)或不適用時(如某鐵路由原軟基處理變更為高架橋—原合同段內無橋梁工程),則在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協商并報業主批準后,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協議一個合適的單價或總額價。當不能達成協議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情況在報業主批準后,定出他們認為合理的此類另外的單價或總額價,并通知承包人,抄送業主。
這種工程變更單價的確定,一般采用編制施工預算的方式來解決,其編制預算的前提是工、料、機等的單價指標及各種費率指標應采用工程招投標時確定的數值,且不考慮利潤指標。
如果合同中包含的任何一個支付項(工程細目)涉及的金額(指變更后的金額)未超過合同價格的2%,且在該支付項下的工程實際數量不超過或不少于工程量清單中所列數量的25%時,則該支付項的單價或總額價不考慮其變動。
如果簽發交工證書時,發現合同價格的增加或減少總共超過“有效合同價格”的15%(有效合同價格是指扣除暫定金額和計日工費用),則在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協商并報業主批準后,按承包人與監理工程師協議,從合同價格中扣除或加上涉及承包人用于本合同的現場費用和總管理費的一筆調整金額。
2.材料等的價格漲跌引起的價格調整
在合同執行期間,隨著勞務和(或)材料或影響工程施工成本的任何其他事項的價格漲跌而引起費用增減時,則應根據合同規定,給予調價。
這種價格調整的計算方法是根據地方勞力和規定的材料等基本價格與現行價格之差來進行調整。這種方法通常稱之為票據法。其基本價格是指在提交投標書截止日期28天前的材料價格。現行價格是指在此日期之后,工程實施中采購材料的價格。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現行價格隨市場升降的不穩定性,給監理工程師處理調價帶來諸多的麻煩。可能一種材料在多次中期支付中都出現調整,有的可能往返出現多退少補情況,甚至要到最終支付時才能最后解決調價費用計算。特別是證明價格的合法性文件,在遇到票據管理混亂時其真實性、合法性常引起人們的懷疑。因此常常也使用后述政策性調價計算公式來處理。
3.政策性變化引起的價格調整
如果在送叫投標書截止日期前28天之后,國家(或鐵道部)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法令、規章或條例出現修改或變更,并因采用上述法律、法令、規章、條例等,致使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的費用發生變化,則此項增加或減少的費用應由監理工程師在與承包人協商并報業主批準后確定。
這種價格的調整常以下面的計算公式來確定。
式中:Adj——計算后獲得的調價金額;
Mvw——合同中可參與調價的人民幣部分;
X——固定價;
LA——勞力;
PL——設備使用及維修;
BI——瀝青;
CE——水泥;
TI——木材;
ST——鋼材;
LM——地方材料(砂、石料、石灰、砂礫等);
TR——運輸費;
腳標0,1分別代表基價指數與現價指數;
C1,C2,…,C8——分別代表參與價格調整的各種材料換算系數。
這是一種采用固定計算公式的方法,它把全部合同價格分成若干組,然后將每組按規定獲得的物價指數對其進行價格調整。物價指數是用來表達某種價格上漲或下調的一種統計指標,一般由代表官方的權威機構發布。
這種方法容易被參建各方所接受,因為其計算公式中的數據均可從現有的合同中獲得,而影響調價的物價指數一般有來自官方的材料,公布指數的時間相對固定,調整時間也比較固定,監理工程師在辦理調價時證據充分、 可靠,而且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