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 鋼筋綁扎:鋼筋應按順序綁扎,一般情況下,先長軸后短軸,由一端向另一端依次進行。操作時按圖紙要求劃線、鋪鐵、穿箍、綁扎,最后成型。
3.6.3 預埋管線及鐵活:預留孔洞位置應正確,樁伸入承臺梁的鋼筋、承臺梁上的柱子、板墻插鐵,均應按圖紙綁好,扎結牢固(應采用十字扣)或焊牢,其標高、位置、搭接錨固長度等尺寸應準確,不得遺漏或位移。
3.6.4 受力鋼筋搭接接頭位置應正確。其接頭相互錯開,上鐵在跨中,下鐵應盡量在支座處;每個搭接接頭的長度范圍內,搭接鋼筋面積不應超過該長度范圍內鋼筋總面積的1/4.所有受力鋼筋和箍筋交接處全綁扎,不得跳扣。
3.6.5 綁砂漿墊塊:底部鋼筋下的砂漿墊塊,一般厚度不小于50㎜,間隔1m,側面的墊塊應與鋼筋綁牢,不應遺漏。
3.7 模板安裝工藝流程確定模板方案 → 安裝模板 → 模板預檢
3.7.1 確定組裝模板方案:應先制定出承臺其它需要安裝模板部位的方案,并經計算確定對拉螺栓的直徑、長度、位置和縱橫龍骨、連桿點的間距及尺寸。
3.7.2 安裝模板:安裝模板執行模板施工工藝標準。
3.7.3 模板預檢;模板安裝后,應對斷面尺寸、標高、對拉螺栓、連桿支撐等進行預檢,均應符合設計圖紙和質量標準的要求。
3.8 混凝土澆筑工藝流程:攪拌混凝土→ 澆筑 → 振搗 → 養護
3.8.1 混凝土澆筑執行混凝土澆筑工藝標準。
3.8.2 澆筑、樁頭、槽底及幫模(木模時)應先澆水潤濕。承臺梁澆筑混凝土時,應按順序直接將混凝土倒入模中;如甩槎超過初凝時間,應按施工縫要求處理。若用塔機吊斗直接卸料入模進,其吊斗出料口距操作面高度以30~40㎝為宜,并不得集中一處傾倒。
3.8.3 振搗:應沿承臺梁澆筑的順序方向,采用斜向振搗法,振搗棒與水平面傾角約30°左右。棒頭朝前進方向,插棒間距以50㎝為宜,防止漏振。振搗時間以混凝土表面翻漿出氣泡為準。混凝土表面應隨振隨按標高線,用木抹子搓平。
3.8.4 留接槎:縱橫接連處及樁頂一般不宜留槎。留槎應在相鄰兩樁中間的1/3范圍內,甩搓處應預先用模板擋好,留成直槎。繼續施工時,接槎處混凝土應用水先潤濕并澆漿,保證新舊混凝土接合良好;然后用原強度等級混凝土進行澆筑。
3.8.5 養護:混凝土澆筑后,在常溫條件下12h內應覆蓋澆水養護,澆水次數以保持混凝土濕潤為宜,養護時間不少于七晝夜。
4 質量標準
執行土方開挖與回填工程、模板工程、鋼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磚砌體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
5 成品保護
5.1 安裝模板和澆筑混凝土時,應注意保護鋼筋,不得攀踩鋼筋。
5.2 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一般不小于50㎜.其鋼筋墊塊不得遺漏。
5.3 冬期施工應覆蓋保溫材料,防止混凝土受凍。
5.4 拆模時應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損傷混凝土和鋼模板。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蜂窩、露筋:由于模板拼接不嚴,混凝土漏漿造成蜂窩;振搗不按工藝操作,造成振搗不密實而露筋。
6.2 缺棱、掉角:配合比不準,攪拌不均勻或拆模過早,養護不夠,都會導致混凝土棱角損傷。
6.3 偏差過大:模板支撐、卡子、拉桿間距過大或不牢固;混凝土局部澆筑過高或振搗時間過長,都會造成混凝土脹肚、錯臺、傾斜等缺陷。
6.4 插鐵鋼筋位移:插鐵固定不牢固,振搗棒或塔吊料斗碰撞鋼筋,致使鋼筋位移。
6.5 對于地震高設防區:當承臺梁采用支模澆筑時,承臺梁側面應按設計要求回填土并夯實。
7 質量記錄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水泥的出廠證明及復驗證明。
7.2 鋼筋的出廠證明或合格證,以及鋼筋驗收單抄件。
7.3 鋼筋隱蔽驗收記錄。
7.4 模板標高、尺寸的預檢記錄。
7.5 鋼筋焊接接頭拉伸試驗報告。
7.6 結構用混凝土應有試配申請單和試驗室簽發的配合比通知單。
7.7 混凝土試塊28d標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7.8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7.9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7.10 地基驗槽(坑)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