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承臺施工工藝標準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PHC管樁樁基承臺施工,采用磚砌胎模。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材料:
1 水泥:宜用32.5~42.5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
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水:應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
3 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徑5~32㎜,含泥量不大于2%.
4 鋼筋:鋼筋的級別、直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說明書及復試報告,表面無老銹和油污。
5 墊塊:用1:3水泥砂漿埋22號大燒絲提前預制成或用塑料卡墊。
6 綁扎鋼筋鐵絲:規格18~20號鐵絲燒成。
7 外加劑、摻合料,根據施工需要通過試驗確定。
8 商品混凝土: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
9 紅磚:采用MU10等級機制紅磚作磚胎模。
2.1.2 主要機具:
1 澆筑混凝土:應備有混凝土輸送泵、磅秤、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搗器、平尖頭鐵鍬、膠皮管、手推車、木抹子和鐵盤等。
2 綁扎鋼筋:應備有鋼筋加工機械、鋼筋鉤子、扳手、小撬棍、鍘刀(切斷火燒絲用)、彎鉤機、木折尺以及組合鋼模板等。
2.2 作業條件:
2.2.1 樁基施工已全部完成,并按設計要求挖完土,檢查樁頭偏差數據,而且辦完樁基施工驗收記錄。
2.2.2 修整樁頂混凝土:樁頂疏松混凝土全部剔完,如樁頂低于設計標高時,須用同級混凝土接高,在達到樁強度的50%以上,再將埋入承臺梁內的樁頂部分剔毛、沖凈。如樁頂高于設計標高時,應預先剔鑿,使樁頂伸入承臺梁深度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2.2.3 樁頂伸入承臺梁中的鋼筋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不小于30d,鋼筋長度不夠時,應予以接長。
2.2.4 對于凍脹土地區,必須按設計要求完成承臺梁下防凍脹的處理措施。
2.2.5 應將槽底虛土、雜物等垃圾清除干凈。
2.2.6 現場定位放線完畢,并經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規定。
2.2.7 有地下水的工程,應做好降水措施。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開挖樁承臺基坑土方→ 樁頭處理→ 放樁芯錨固鋼筋→ 灌樁芯混凝土→ 混凝土墊層→ 砌磚胎模、抹水泥砂漿→ 鋼筋綁扎→ 安裝模板→ 墻、柱插筋→ 澆筑混凝土
3.2 樁承臺土方:
3.2.1 施工工藝執行土方開挖工藝標準。
3.2.2 采用機械開挖時,剩下20cm至30cm厚度,采用人工挖并用機械配合倒土。
3.2.3 開挖工作面和放坡系數必須符合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做好邊坡保固和基坑排水措施。
3.3 樁頭處理:包括接樁和鋸樁,采用機械鋸樁,如設計有抗撥樁時應注意按設計要求留置錨固鋼筋。
3.4 混凝土墊層:采用現場攪拌,澆注前必須通過基槽隱蔽驗收。
3.5 砌筑磚胎模并抹水泥砂漿:其砌磚厚度應符合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然后抹1:3水泥砂漿。
3.6 鋼筋綁扎工藝流程:核對鋼筋半成品 → 鋼筋綁扎 → 預埋管線及鐵活 → 綁好砂漿墊塊
3.6.1 核對鋼筋半成品:應先按設計圖紙核對加工的半成品鋼筋,對其規格、形狀、型號、品種經過檢驗,然后掛牌堆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