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土方回填質量驗收標準
4.1 土方回填前應清除基底的垃圾、樹根等雜物,抽除坑穴積水、淤泥,驗收基底標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應在基底壓實后再進行。
4.2 對填方土料應按設計要求驗收后方可填入。
4.3 填方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排水措施,每層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壓實程度。填筑厚度及壓實遍數應根據土質,壓實系數及所用機具確定。如無試驗依據,應符合下表規定。
填土施工時的分層厚度及壓實遍數
壓實機具 | 分層厚度(mm) | 每層壓實遍數 |
平碾 | 250~300 | 6~8 |
振動壓實機 | 250~350 | 3~4 |
柴油打夯機 | 250~250 | 3~4 |
人工打夯 | <200 | 3~4 |
4.4 填方施工結束后,應檢查標高、邊坡坡度、壓實程度等,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規定。
填土工程質量檢驗標準(mm)
項 | 序 | 檢查項目 | 允許偏差 | 檢查方法 | ||||
樁基基坑基槽 | 場地平整 | 管溝 | 地(路)面基礎層 | |||||
人工 | 機械 | |||||||
主 控 項 目 |
1 | 標高 | -50 | ±30 | ±50 | -50 | -50 | 水準儀 |
2 | 分層壓實系數 | 設計要求 | 按規定方法 | |||||
一 般 項 目 |
1 | 回填土料 | 設計要求 | 取樣檢查或直觀鑒別 | ||||
2 | 分層厚度及含水量 | 設計要求 | 水準儀及抽樣檢查 | |||||
3 | 表面平整度 | 20 | 20 | 30 | 20 | 20 | 用靠尺或水準儀 |
5 成品保護
5.1 施工時,對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填運土時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龍門板上休息。并應定期復測和檢查這些標準樁點是否正確。
5.2 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順序,設有足夠的照明設施,防止鋪填超厚,嚴禁汽車直接倒土入槽。
5.3 基礎或管溝的現澆混凝土應達到一定強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損壞時,方可回填。
5.4 管溝中的管線,肥槽內從建筑物伸出的各種管線,均應妥善保護后,再按規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壞。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未按要求測定土的干土質量密度:
回填土每層都應測定夯實后的干土質量密度,符合設計要求后才能鋪攤上層土。試驗報告要注明土料種類、試驗日期、試驗結論及試驗人員簽字。末達到設計要求部位,應有處理方法和復驗結果。
6.2 回填土下沉:
因虛鋪土超過規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時有較大的凍土塊,或夯實不夠遍數,甚至漏夯,坑(槽)底有有機雜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凈,以及冬期做散水,施工用水滲入墊層中,受凍膨脹等造成。這些問題均應在施工中認真執行規范的有關各項規定,并要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6.3 管道下部夯填不實:
管道下部應按標準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實會造成管道下方空虛,造成管道折斷面滲漏
6.4 回填土夯壓不密:
應在夯壓時對干土適當灑水加以潤濕;如回填土太濕同樣夯不密實呈“橡皮土”現象,這時應將“橡皮土”挖出,重新換好土再予夯實。
7 質量記錄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地基釬探記錄。
7.2 地基隱蔽驗收記錄。
7.3 回填土的試驗報告。
7.4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