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疫”特殊時期,建筑企業復工后,除了要按照正常情況下的各項標準規范要求組織施工外,還要注意在目前疫情情況下的一些特殊要求,尤其要注意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一些強制性要求。
日前,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通知,部署疫情防控和節后復工復產工作,明確做好8件事。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通知要求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
2月8日,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于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1、統籌制定分類分批復工復產方案,疫情防控、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生產和市場流通銷售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領域,要保障條件立即推動復工復產;
2、全力做好交通運輸組織保障,并切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3、分級分類提升核酸檢測等快速篩查能力,提高篩查速度;
4、加強重點人群隔離和病例收治;
5、指導企業認真落實各項防疫要求;
6、及時協調解決機器、用工、資金不足等問題,抓好原輔料、重要零部件等穩供保障;
7、做好重點企業重大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8、在保障醫護人員防護物資的基礎上,努力滿足公共服務崗位防護需求。
以上內容來源:新聞聯播
今天2月10日(正月十七),你復工了嗎?公司符合復工標準嗎?請自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