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工藝評定管理
執行公司焊接工藝評定控制,焊接工藝評定管理工作由公司所屬焊檢公司負責實施,由項目焊接技術人員根據工程焊接情況和要求(規格、材質)提出申請,由焊檢公司出據由公司總工批準能夠覆蓋整個工程焊接的工藝評定一覽表,作為項目工程焊接編制焊接工藝卡的依據及指導性文件來執行。
2焊接人員管理
2.1參加本項目工程焊接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包括焊工、無損探傷人員、熱處理人員)
2.2參加本項目工程焊接所有高壓合格焊工、中低壓焊工及普焊工均進行審核登記,均要通過焊接上崗考核后方準參加工程焊接工作。
2.3焊工上崗考核辦法。
2.3.1承擔鍋爐受熱面和承壓管道焊接的焊工上崗考試;
2.3.2焊工要求:承擔焊接的焊工應具有勞動部頒發的相應項目的焊工合格證;
2.3.3焊工按規定要求進行考試,并通過射線無損檢驗合格后,再確定焊工上崗資格。;
2.3.4焊接工藝說明:考核焊材碳鋼20#、合金鋼12Cr1MoV;考核采用的焊接工藝:GTAW+SMAWT和GTAW;考核位置45°斜焊(6G);
2.3.5考核焊口外觀合格標準:(裂紋、未熔合、根部未焊透、表面氣孔、夾渣)不允許;咬邊深度不大于0.5mm焊縫兩側總長度不大于焊縫全長的10%,且不大于40mm;根部凸出不大于2mm;內凹小于1.5mm;管徑小于100mm焊縫角變形不大于1/100;管徑大于100mm焊縫角變形不大于3/200;
2.3.6焊縫射線無損檢驗合格標準:外觀合格后方準進行無損檢驗;達到<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鋼制承壓管道對接焊接接頭射線檢驗篇)DL/T1996規定相應要求;
2.3.7外借合格焊工和普焊工的管理及考核辦法:外借合格焊工考核于本公司合格焊工考核相同;外借普焊工(重視一般性結構件焊接)考核:考核板件位置任選一種,外觀合格后方準上崗,不再進行無損檢驗。
2.4焊接培訓房及考核焊接材料由熱機專業公司建立和準備。
2.5焊工上崗考核合格后,填寫焊接人員上崗資格審核表(見附表1)
3焊機管理
3.1公司所有焊機統一有機具站管理調拔,各專業工區需用焊機直接向本項目機具站工區租賃。
3.2焊機由公司機具站負責維護保養。按《設備管理維修制度 》執行。
3.3焊接熱處理設備由熱機公司負責管理,使用的計量儀表應處于有效期內。
4焊接材料管理
4.1.焊材采購采用專業工區計劃報批,由項目經營部(物資)統一采購,采購嚴格執行公司質保程序,焊材進庫必須驗證,方準入庫,驗證由項目安質部(質量)焊接專工負責,驗證焊材質保書及包裝質量,并隨機抽取焊材,檢查內部質量,檢查合格后,填寫焊接材料驗收記錄表。(見附表2)進入焊材一級庫,焊材保管嚴格按公司焊材儲存與保管制度執行,庫房設施達到要求,焊材進入一級庫后,再有各專業工區按各自工區所承擔的焊接工作量,所需焊材領用,多余焊材進入焊材二級庫,二級庫由專業工區自行負責建立,焊材保管必須達到公司制定的焊材儲存與保管制度要求才能儲存,否則不允許儲存,焊材烘干由專業工區自行負責烘干。發放。
4.2.焊接材料的儲存和保管
4.2.1.焊材必須在干燥通風的室內存放,焊材儲存庫內,不允許放置有害氣體和腐蝕性介質,室內保持整潔。
4.2.2焊材存放在專用架子上,嚴防焊條受潮。
4.2.3.焊材堆放時應按種類、牌號、規格、入庫時間分類堆放,每垛應有明確標記,避免混亂。
4.2.4.焊材在供應給使用單位之后至少在6個月之內可保證使用,入庫的焊材應做到先入庫的先使用。
4.2.5特種焊材儲存與保管應高于一般性焊材,特種焊材應堆放在專用倉庫或指定區域。
4.2.6對受潮或包裝損壞的焊材未經處理不許入庫 采集者退散
4.2.7.一般焊材一次出庫量不能超過一天的用量,已經出庫的焊材焊工必須保管好,當天使用不完的焊材當天退回焊材庫。
4.2.8焊材儲存庫內,應設置去濕機、溫濕儀且運行正常。低氫型焊材室內溫度不低于5℃,相對空氣濕度低于60%.
4.3.焊接材料烘焙規范及操作規程
4.3.1焊條的烘干規范烘干溫度各保溫時間,嚴格按焊條生產廠推薦的烘干規范或有關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國外焊材的烘干規范,按提供的焊材質保書上要求進行烘干。下表為國產焊材的烘干規范:
焊條類別酸性焊條堿性低氫型焊條堿性不銹鋼焊條 來源:www.examda.com
保溫時間1h
烘干溫度150℃±10℃350℃-400℃250℃±10℃
4.3.2.焊條烘干時應徐徐升溫、保溫、緩慢冷卻,嚴禁將冷的焊條放入已升至高溫的烘箱中,或者將烘至高溫的焊條從高溫爐中突然取出冷卻, 以防止焊條藥皮因驟冷驟熱而產生開裂或脫落現象。
4.3.3.同一烘干箱每次只能裝入同種烘干規范的焊條進行烘干。對烘干規范相同,但批號、牌號、規格不同的焊條, 堆放時必須有一定的物理間隔,且焊條堆放不宜過高,保證焊材烘干均勻。
4.3.4.烘干后的焊材,應貯放在溫度為120-150度的恒溫保溫箱中,隨用隨取。
4.3.5.當焊條在施工現場放置超過4小時后,應對焊條重新烘干處理,但焊條反復烘干次數不得超過3次。
4.4.二級庫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4.4.1入庫的焊接材料,由焊材庫管理人員協同焊接技術員及質檢人員,驗證焊材質保書及包裝質量采集者退散
4.4.2為保證焊接材料的保管質量,必須做到:
a。焊材庫內應裝配驅濕機和空調,配備溫度、濕度儀,保證庫內干燥整潔,溫度不低于5℃,相對空氣濕度低于60%。
b。焊接材料應存放在專用架子上,堆放架離地面和墻壁各應保持300毫米以上的距離,焊材的堆放不宜過高。
4.4.3.焊條的烘干,嚴格遵循《焊接材料烘干規范及操作規程》要求進行,并進行質量抽查,確保烘干焊條質量。
4.4.4.每個分項工程開工前,由焊接技術員預先填寫《焊接材料領用通知單》(見附表3),焊材庫管理人員據此對需要的焊條進行烘干,并作好烘干記錄。(見附表4焊材烘干記錄)
4.4.5.焊工領用焊材前,必須填寫《焊接材料領用單》見附表5,由班長或焊接技術員簽字,送到焊材庫。焊材庫管理人員按領用單要求發放焊材。由焊材庫人員整理好《焊接材料發放單》,以作統計用。
4.4.6.焊工領取的焊條,必須放入可攜式焊條保溫筒內,隨用隨?。徊坏脤⑽从猛甑暮覆暮秃笚l頭丟棄在施工現場,焊工應及時將其退回焊條庫,由焊材庫管理人員在《焊接材料發放單》見附表6上作好回收記錄。根據每個焊工焊材回收情況的好壞,實行經濟獎懲制度。
4.4.7.由焊材庫管理人員,統計每個月的焊材總消耗量及每個焊工月焊材消耗量,交給焊接技術人員,以掌握焊材消耗情況及庫存數量。
4.4.8.對存放超過規定年限,檢查質量不合要求及烘干超過三次后的焊材,劃定專門區域堆放,并由焊接技術員、焊接質檢人員對此類焊材作出報廢處理,或移作較低要求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