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安裝完畢,熱處理和無損檢驗合格后,應進行壓力試驗。壓力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壓力試驗應以液體為試驗介質。當管道的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0.6MPA時,也可采用氣體為試驗介質,但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嚴禁使用氣體進行壓力試驗。來源:考試大
2 當現場條件不允許使用液體或氣體進行壓力試驗時,經建設單位同意,可同時采用下列方法代替:
(1)所有焊縫(包括附著件上的焊縫),用液體滲透法或磁粉法進行檢驗。
(2)對接焊縫用100%射線照相進行檢驗。
3 當進行壓力試驗時,應劃定禁區,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采集者退散
4 壓力試驗完畢,不得在管道上進行修補。
5 建設單位應參加壓力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