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級建造師《建筑實務》考試中,數字型考點是每年的必考點,考核題型包括選擇題及案例題。這部分知識點盤根錯節,容易混淆。因此,233網校特為考生們歸納編寫了一建《建筑實務》重要數字型考點技術、管理以及法規匯總篇,幫助大家學習和記憶!推薦收藏起來,多看多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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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腳手架的拆除 【2007、2014案例,2010多選】
(1)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2)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度不應大于2步,如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3)拆除作業應設專人指揮。
(4)拆除的構配件應采用起重設備吊運或人工傳遞到地面,嚴禁拋擲。
50、腳手架在下列階段應進行檢查與驗收【2009多選、2014案例,2018二建案例】
(1)腳手架基礎完工后,架體搭設前;
(2)每搭設完6 ~ 8m高度后;
(3)作業層上施加荷載前;
(4)達到設計高度后或遇有6級及以上風或大雨后,凍結地區解凍后;
(5)停用超過一個月。
51、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臨時堆放的模板不宜超過3層。
52、當鋼模板高度超過15m時,應安設避雷設施,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53、遇大雨、大霧、沙塵、大雪或6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暫停露天高處作業。6級及以上風力時,應停止高空吊運作業。(幕墻清洗和防水工程是5級)
54、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55、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以上進行臨邊作業時,應在臨空一側設置防護欄桿,并應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網或工具式欄板封閉。
56、洞口作業時,應采取防墜落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豎向洞口短邊邊長小于500mm時,應采取封堵措施;當垂直洞口短邊邊長大于或等于500mm時,應在臨空一側設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護欄桿,并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或工具式欄板封閉,設置擋腳板;
(2)當非豎向洞口短邊邊長為25mm~500mm時,應采用承載力滿足使用要求的蓋板覆蓋,蓋板四周擱置應均衡,且應防止蓋板移位;
(3)當非豎向洞口短邊邊長為500mm~1500mm時,應采用蓋板覆蓋或防護欄桿等措施,并應固定牢固;
(4)當非豎向洞口短邊邊長大于或等于1500mm時,應在洞口作業側設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護欄桿,洞口應采用安全平網封閉。
57、在電梯施工前,電梯井道內應每隔 2 層且不大于10m加設一道安全平網。
58、操作平臺使用中應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檢査。
59、移動式操作平臺面積不宜大于10m2,高度不宜大于5m,高寬比不應大于2:1,施工荷載不應大于1.5kN/m2。
60、落地式操作平臺架體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操作平臺高度不應大于15m,高寬比不應大于3:1;
②施工平臺的施工荷載不應大于2.0kN/m2;當接料平臺的施工荷載大于2.0kN/m2時,應進行專項設計;
61、落地式操作平臺遇6級以上大風、雷雨、大雪等惡劣天氣及停用超過1個月,恢復使用前,應進行檢査。
62、安全防護棚搭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當安全防護棚為非機動車輛通行時,棚底至地面高度不應小于3m;當安全防護棚為機動車輛通行時,棚底至地面高度不應小于4m。
②當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質板搭設時,應搭設雙層安全防護棚。兩層防護的間距不應小于700mm,安全防護棚的高度不應小于4m。防護棚的長度應根據建筑物高度與可能墜落半徑確定。
63、在起吊荷載達到塔吊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不大于20cm,然后進行下列項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起吊。【2018案例五】
64、在施工電梯周圍5m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開槽。電梯2.5m范圍內應搭堅固的防護棚。
65、傷亡事故分級
66、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坍塌為建筑業最常發生的五種事故。
67、承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8d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意向通知書。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d內,正式提交索賠通知書。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的28d內,提交最終索賠通知書。(索賠28d)
68、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69、在保修責任期終止后的14天內,發包人應將剩余的質量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
70、保修期限:
基礎:設計使用合理年限
防水:5年
供熱與供冷:2個采暖、供冷期
管線、安裝:2年
71、ABC分類法【2014】
A類材料占用資金比重大,是重點管理的材料。對B類材料,可按大類控制其庫存;對C類材料,可采用簡化的方法管理。
71、施工電梯適于20層以上建筑工程使用。
72、物料提升架:用于10層以下時,多采用纜風固定;用于超過10層的高層建筑施工時,必須采取附墻方式固定。
74、工程資料歸檔保存期限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當無規定時,不宜少于5年。
75、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報送一套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檔案。凡結構和平面布置等改變的,應當重新編制建設工程檔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報送。
76、參建責任方簽署的地基與基礎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在簽字蓋章后3個工作日內由項目監理人員報送質監站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