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民事責任進行不同的分類。
1.合同責任與非合同責任。合同責任,不僅包括違約責任即違反合同約定所產生的民事責任,還包括合同變更、解除所產生的民事責任、保證責任和非違約方未盡到防止或者減輕損害的義務所應負的責任。非合同責任,是指非因合同關系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具體包括締約過失責任、侵權民事責任、不當得利返還民事責任等。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2.雙方責任與單方責任。雙方責任,是指民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雙方對損害后果均有過錯,各自依其過錯程度承擔民事責任。單方責任,是指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向對方承擔的民事責任。區分雙方責任和單方責任的意義在于:雙方責任通常為過錯責任,責任的分配取決于雙方的過錯程度及其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其結果是侵權人損害賠償責任的減輕,如《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3.共同責任與單獨責任。單獨責任,是指責任人僅有一人的民事責任。共同責任,是指責任人為兩人以上的民事責任。根據共同責任人是否按一定的份額承擔責任,共同責任又可以分為按份責任和連帶責任。按份責任,是指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共同責任人按照特定的份額各自承擔責任。連帶責任,是指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共同責任人不分份額地共同向權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
4.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根據責任的內容是否為財產,民事責任可以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財產責任,是指以支付金錢、移轉財產權利為內容的民事責任。非財產責任,是指以不作為、精神撫慰等非以財產為內容的民事責任。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5.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有限責任,是指責任人以其某部分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無限責任,是指責任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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