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的生效
要約的生效是指要約開始發生法律效力。自要約生效起,其一旦被有效承諾,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法》第16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要約可以以書面形式作出,也可以以口頭對話形式,而書面形式包括了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除法律明確規定外,要約人可以視具體情況自主選擇要約的形式。
生效的情形具體可表現為:
(1)口頭形式的要約自受要約人了解要約內容時發生效力;
(2)書面形式的要約自到達受要約人時發生效力;
(3)采用數據電子文件形式的要約,當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電文的,自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該要約發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統接收電文的,自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該要約發生效力。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重點解析] 來源:考試大
1.理解要約生效的含義,即要約發生了法律效力。
2.掌握《合同法》笫16條。并且要具體掌握不同的情形下如何確定要約生效。采集者退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