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412041掌握管涵施工技術要點
涵洞是城鎮道路路基工程重要組成部分,涵洞有管涵、拱形涵、蓋板涵、箱涵。小型斷面涵洞通常用作排水,一般采用管涵形式,統稱為管涵。大斷面涵洞分為拱形涵、蓋板涵、箱用作人行通道或車行道。本條文介紹管涵、拱形涵、蓋板涵洞與路基(土方)同步配合施工技術要點;道路建成后采用暗挖方法施工見其他條文。
一、管涵施工技術要點
(一)管涵通稱采用工廠預制鋼筋混凝土管的成品管節,管節斷面形式分為圓形、橢圓形、卵形、矩形等。
(二)當管涵設計為混凝土或砌體基礎肘,基礎上面應設混凝土管座,其頂部弧形面應與管身緊貼合,使管節均勻受力。
(三)當管涵為無混凝土(或砌體)基礎、管體直接設置在天然地基上時,應按照設計要求將管底土層夯壓密實,并做成與管身弧度密貼的弧形管座,安裝管節時應注意保持完整。管底土層承載力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按規范要求進行處理、加固。
(四)管涵的沉降縫應設在管節接縫處。
(五)管涵進出水口的溝床應整理直順,與上下游導流排水系統連接順暢、穩固。
(六)采用預制管埋設的管涵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8有關規定。
(七)管涵出入端墻、翼墻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構筑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41第5.5節規定。
二、拱形涵、蓋板涵施工技術要點
(一)與路基(土方)同步施工的拱形涵、蓋板涵可分為預制拼裝鋼筋混凝土結構、現場澆注鋼筋混凝土結構和砌筑墻體、預制或現澆鋼筋混凝土混合結構等結構形式。
(二)依據道路施工流程可采取整幅施工或分幅施工。分幅施工時,臨時道路寬度應滿足現況交通的要求,且邊坡穩定。需支護時,應在施工前對支護結構進行施工設計。
(三)挖方區的涵洞基槽開挖應符合設計要求,且邊坡穩定;填方區的涵洞應在填土至涵洞基地標高后,及時進行結構施工。
(四)遇有地下水時,應先將地下水降至基底以下500mm方可施工,且降水應連續進行直至工程完成到地下水位500mm以上且具有抗浮及防滲漏能力方可停止降水。
(五)涵洞地基承載力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經檢驗確認合格。
(六)拱圈和拱上端墻應由兩側向中間同時、對稱施工。
(七)涵洞兩側的回填土,應在主結構防水層的保護層完成,且保護層砌筑砂漿強度達到3MPa后方可進行。回填時.兩側應對稱進行,高差不宜超過300mm。
(八)伸縮縫、沉降縫止水帶安裝應位置準確、牢固,縫寬及填縫材料應符合要求。
(九)為涵洞服務的地下管線,應與主體結構同步配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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