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聽課的任務主要是對知識進行理解,然后轉化成自己的語言。
(二)記
我們建議直接在書上作筆記。因為教師講授的內容會與書上的內容緊密結合,在書上直接標注不僅節約時間,而且有利于日后的復習。做筆記主要是需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重點的內容
重點的內容不一定要按照教師的講解和書上的原話記錄,可以在書旁邊的空白位置作一下簡要記錄。2.難點的內容
難點的內容最好能夠詳細記錄。因為即使現在理解了,將來也可能忘記。所以,盡可能詳細記錄有利于將來的復習。對于課堂上沒有聽懂的難點,可以先圈點上,利用下課的時間向授課教師咨詢。
3.典型的題型
《法規》這門課知識點非常散,單純依靠講解來授課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這就要求授課教師要結合例題來講解,從而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對于重點講解的例題,學員有必要記錄。
4.疑問
法規這門課的特殊性導致學員在聽課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各種疑問。例如,關于委托代理的終止的規定有:
●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務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辭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作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組織終止。
具有這四種情形之一的,則委托代理終止。對于這四點的理解應該沒有問題,但是,有的學員可能會產生疑問,為什么這里僅僅提到了代理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會導致代理關系終止,卻沒有談到被代理人如果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會不會導致代理關系終止呢?如果具備這個條件,他們的代理關系是否終止呢?
這樣的問題嚴格講已經超出了考試大綱的要求,在考試中是不會出現的。但是,如果學員心中始終存有這樣的疑問,就對后面的復習不利。因為學員認為自己對法律掌握得還不夠精,進而動搖了信心。所以,學員可以將這樣的疑問記錄下來,利用課間時間向授課教師咨詢。
(三)問
考生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在不影響授課的情況下應該盡量多提一些問題。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沒聽懂的問題
有問題就要及時向老師請教,絕對不能帶著沒有解決的問題進行下一階段的復習。離開了教師,離開了課堂,再想解決這個問題就更加困難。
2.臨時產生的疑惑
如同上文分析的關于代理關系終止的問題一樣,考生也會有其他疑惑產生。這時候要及時解決,考生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向教師請教,但是,也要注意把握一個尺度:這個疑惑應該是與所學課程密切相關的問題,而不應該是離考試太遠的問題。
3.其他關心的問題
例如,是否有考試的最新動向等考生關心的問題都應該得到及時的解決。
4.培訓單位的聯系方式
這樣做的好處意味著在后面的學習的過程中遇到了問題有機會得到及時解決。
第二節 復 習
復習的過程可分為這樣三個主要階段:整理、精讀、泛讀。
一、整理
這里所談的整理主要是指對前一階段聽課內容的整理。這個階段不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只需要對聽課的成果進行歸納總結就可以。在上課過程中,考生不一定要將老師講授的內容全部記錄下來。此時,需要借用其他同學的記錄將上課中所涉及的重點、難點、重點題型的變化都歸納到一起,形成完整的聽課記錄。
二、精讀
對考生來說,精讀耗時較長。精讀的效果將直接決定考生成績的高低,所以,考生要對此高度關注。
盡管考生都是生產上的骨干力量,時間非常緊張,但是,這個重要的階段卻絕對不可以小視。那么如何精讀?精讀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