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道路路基填筑中宜做成雙向橫坡,一般土質填筑橫坡宜為 2%~3%,透水性小的土類填筑橫坡宜為4%。
2、砌體涵洞應在砌體砂漿強度達到5MPa,且預制蓋板安裝后進行回填;現澆鋼筋混凝土涵洞,其胸腔回填土宜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70%后進行,頂板以上填土應在達到設計強度后進行。
3、城鎮道路石灰穩定土類材料宜在冬期開始前30~45d完成施工,水泥穩定土類材料宜在冬期開始前15~30d完成施工。
4、城鎮道路級配碎石壓實度,基層不得小于97%,底基層不得小于95%。
5、城鎮道路填補舊瀝青路面,凹坑應按高程控制、分層鋪筑,每層最大厚度不宜超過10cm。
6、城鎮道路瀝青混合料攪拌時間應經試拌確定,以瀝青均勻裹覆集料為度。
7、城鎮道路冷瀝青混合料路面施工結束后宜封閉交通2~6h,并應做好早期養護。開放交通初期車速不得超過20km/h,不得在其上剎車或掉頭。
8、城鎮道路瀝青貫入式面層與表面處置面層碾壓定形后,應通過有序開放交通,并控制車速碾壓成型。開放交通后發現泛油時,應撒嵌縫料處理。
9、城鎮道路水泥混凝土預制人行道砌塊的抗壓強度應符合設計規定,設計未規定時,不宜低于30MPa。砌塊應表面平整、粗糙、紋路清晰、棱角整齊,不得有蜂窩、露石、脫皮等現象;彩色道磚應色彩均勻。
10、城鎮道路雨水支管與雨水口四周回填應密實。處于道路基層內的雨水支管應做360°混凝土包封,且在包封混凝土達至設計強度75%前不得放行交通。
11、圍堰頂宜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12、沉井接高時,井頂露出水面不得小于150cm,露出地面不得小于50cm。
13、臺背填土不得使用含雜質、腐殖物或凍土塊的土類,宜采用透水性土。
14、城市橋梁工程預制臺座應堅固,無沉陷,臺座表面應光滑平整,在2m長度上平整度的允許偏差為2mm,氣溫變化大時應設伸縮縫。
15、城市橋梁鋼-混凝土結合梁設施工支架時,必須待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且預應力張拉完成后,方可卸落施工支架。
16、斜拉橋施工過程中,必須對主梁各個施工階段的拉索索力、主梁標高、塔梁內力以及索塔位移量等進行監測,并應及時將有關數據反饋給設計單位,分析確定下一施工階段的拉索張拉量值和主梁線形、高程及索塔位移控制量值等,直至合龍。
17、懸索橋施工過程中,應及時對成橋結構線形及內力進行監控,確保符合設計要求。
18、城市橋梁橋面涂膜防水層的胎體材料,應順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寬度長邊不得小于50mm,短邊不得小于70mm,上下層胎體搭接縫應錯開1/3幅寬。
19、城市橋梁在移動模架上澆筑時,模架長度必須滿足分段施工要求,分段澆筑的工作縫,應設在零彎矩點或其附近。
20、橋段兩側梁段懸臂施工應對稱、平衡。平衡偏差不得大于設計要求。懸臂澆筑混凝土時,宜從懸臂前端開始,最后與前段混凝土連接。
21、橋梁伸縮裝置宜采用后嵌法安裝,即先鋪橋面層,再切割預留槽安裝伸縮裝置。
22、橋面防水工程應根據橋梁的類別、所處地理位置、自然環境、所在道路等級、防水層使用年限劃分為兩個防水等級。
23、城市橋梁橋面當采用瀝青混凝土鋪裝面層時,防水層應采用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等柔性防水材料。當采用水泥混凝土鋪裝面層時,宜采用水泥基滲透結晶型等剛性防水,嚴禁采用卷材防水。
24、城市橋梁工程當進行橋面防水設計時,不宜將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復合使用。當橋面縱向或橫向坡度大于4%時,不宜采用卷材防水層。
25、當橋面的平曲線半徑不于或等于60m時, 橋面防水宜采用防水涂料。對防水等級為I級的橋梁,卷材防水層以上瀝青混凝土面層的厚度不應小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