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整關鍵線路的方法
(1)當關鍵線路的實際進度比計劃進度拖后時,應在尚未完成的關鍵工作中,選擇資源強度小或費用低的工作縮短其持續時間,并重新計算未完成部分的時間參數,將其作為一個新計劃實施。
(2)當關鍵線路的實際進度比計劃進度提前時,若不擬提前工期,應選用資源占用量大或者直接費用高的后續關鍵工作,適當延長其持續時間,以降低其資源強度或費用;當確定要提前完成計劃時,應將計劃尚未完成的部分作為一個新計劃,重新確定關鍵工作的持續時間,按新計劃實施。
2.非關鍵工作時差的調整方法
非關鍵工作時差的調整應在其時差的范圍內進行,以便更充分地利用資源、降低成本或滿是施工的需要。每一次調整后都必須重新計算時間參數,觀察該調整對計劃全局的影響。可采用以下幾種調整方法:
(1)將工作在其最早開始時間與最遲完成時間范圍內移動;
(2)延長工作的持續時間;
(3)縮短工作的持續時間。
3.增、減工作項目時的調整方法 來源:考試大
增、減工作項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不打亂原網絡計劃總的邏輯關系,只對局部邏輯關系進行調整;
(2)在增減工作后應重新計算時間參數,分析對原網絡計劃的影響。當對工期有影響時,應采取調整措施,以保證計劃工期不變。
4.調整邏輯關系 來源:考試大
邏輯關系的調整只有當實際情況要求改變施工方法或組織方法時才可進行。調整時應避免影響原定計劃工期和其他工作的順利進行。
5.調整工作的持續時間
當發現某些工作的原持續時間估計有誤或實現條件不充分時,應重新估算其持續時間,并重新計算時間參數,盡量使原計劃工期不受影響。
6.調整資源的投入
當資源供應發生異常時,應采用資源優化方法對計劃進行調整,或采取應急措施,使其對工期的影響最小。
網絡計劃的調整,可以定期進行,亦可根據計劃檢查的結果在必要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