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5000 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控制
命題考點十三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的要求和相關措施
【教材解讀】
一、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的要求
(1)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項目,必須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
(2)建設工程項目選址、選線、布局應當符合區域、流域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
(3)應滿足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相應環境功能區劃和生態功能區劃標準或要求。
(4)應采取生態保護措施,有效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
(5)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工程項目,可能嚴重影響項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環境質量的建設工程項目,以及存在重大意見分歧的建設工程項目,環保總局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并公開聽證結果,說明對有關意見采納或不采納的理由。
(6)建設工程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工程項目方可投人生產或者使用。
二、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的措施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的措施見表5—15。
三、施工現場噪聲的限值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見表5—16。
【命題考點】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的要求;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固體廢物防治措施;施工現場噪聲的限值。
【分析預測】
(1)分析判斷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污染與固體廢物防治措施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分析判斷施工現場噪聲的限值。
(3)分析判斷某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是否符合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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