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6000 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控制
命題考點十 工程監理合同
【教材解讀】
一、監理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或監理投標書的承諾派出監理機構及人員,完成監理范圍內的監理業務,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2)在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監理工程及其監理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監理人的權利
(1)一般權利。①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②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③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當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做出書面報告。
(2)特別授權。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的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3)調解權。在委托監理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提交給項目監理機構,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
三、監理人的責任
(1)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的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2)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如果不認真履行職責或提供超出其資質范圍的咨詢意見而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命題考點】
監理人的義務、權利。
【分析預測】
分析判斷監理人所具有的主要義務、權利。
【考題回顧】
【2010年度考試真題】
在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人如發現工程承包人的人員工作不力,可以要求( ?。?。
A.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B.終止承包人合同
C.業主撤換有關人員
D.暫停施工
【答案】A本題考核的是監理合同的內容。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的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典型習題】
1.工程監理合同中,監理人具有的一般權利有( )。
A.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B.終止承包人合同的決定權
C.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D.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
E.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2.關于監理人的責任表述中,錯誤的是( ?。?。
A.如果因監理人的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
B.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監理人應承擔部分責任
C.當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委托人部分費用支出
D.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E.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為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答案】1.ACDE2.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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