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1072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方法
核心考點一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
1.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可根據需要分階段編制和審批。
2.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中規定: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除上述《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分部(分項)工程外,施工單位還應根據項目特點和地方政府部門有關規定,對具有一定規模的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相關論證。
3.由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承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核準備案;
4.規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
有些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如主體結構為鋼結構的大型建筑工程,其鋼結構分部規模很大且在整個工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需另行分包,遇有這種情況的分部(分項)
工程或專項工程,其施工方案應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
經修改或補充的施工組織設計應重新審批后實施。
項目施工前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逐級交底,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并適時調整。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管理要求,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的批準人是()。
A.項目技術負責人
B.項目負責人
C.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
D.總監理工程師
【答案】C
下列分部分項工程中,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專家論證審查的有()。
A.預應力結構張拉工程
B.懸挑腳手架工程
C.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支護工程
D.大體積混凝土工程
E.高大模板工程
【答案】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