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上部承受的各種荷載,通過橋臺或橋墩傳至基礎,再由基礎傳至地基。基礎是橋梁下部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基礎工程在橋梁結構物的設計與施工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它對結構物的安全使用和工程造價有很大的影響。
橋梁基礎按施工方法可分為擴大基礎、樁及管柱基礎、沉井基礎、地下連續墻基礎和鎖口鋼管樁基礎。
(1)擴大基礎
擴大基礎或稱明挖基礎屬直接基礎,是將基礎底板設在直接承載地基上,來自上部結構的荷載通過基礎底板直接傳遞給
承載地基。其施工方法通常是采用明挖的方式進行的,施工中坑壁的穩定性是必須特別注意的問題。
明挖擴大基礎施工的主要內容包括基礎的定位放樣、基坑開挖、基坑排水、基底處理以及砌筑(澆筑)基礎結構物等。
1、基礎的定位放樣
在基坑開挖前,先進行基礎的定位放樣工作,以便正確的將設計圖上的基礎位置準確的設置到橋址上。放樣工作系根據橋梁中心線與墩臺的縱橫軸線,推出基礎邊線的定位點,再放線畫出基坑的開挖范圍。基坑各定位點的標高及開挖過程中標高檢查,一般用水準測量的方法進行。
2、陸地基坑開挖
基坑大小應滿足基礎施工要求,對有滲水土質的基坑坑底開挖尺寸,需按基坑排水設計(包括排水溝、集水井、排水管網等)和基礎模板設計而定,一般基底尺寸應比設計平面尺寸各邊增寬0.5-1.0m。基坑可采用垂直開挖、放坡開挖、支撐加固或其他加固的 開挖方法,具體應根據地質條件、基坑深度、施工期限與經驗,以及有無地表水或地下水等現場因素來確定。
(1)坑壁不加支撐的基坑
對于在干涸無水河灘、河溝中,或有水經改河或筑堤能排除地表水的河溝中;在地下水位低于基底,或滲透量少,不影響坑壁穩定;以及基礎埋至不深,施工期較短,挖基坑時不影響臨近建筑安全的施工場所,可考慮選用坑壁不加支撐的基坑。
(2)坑壁有支撐的基坑
當基坑壁坡不易穩定并有地下水滲入,或放坡開挖場地受到限制,或基坑較深、放坡開挖工程數量較大,不符技術經濟要求時,可視具體情況,采用以下的加固坑壁措施,如擋板支撐、鋼木結合支撐、混凝土護壁及錨桿支護等。常用的坑壁支撐形式有:直襯板式坑壁支撐、橫襯板式坑壁支撐、框架式支撐、及其他形式的支撐(如錨樁式、錨桿式、錨碇板式、斜撐式等)。
3、水中基礎的基坑開挖
橋梁墩臺基礎大多位于地表水位以下,有時水流還比較大,施工時都希望在無水或靜止水條件下進行.橋梁水中基礎最常用的施工方法是圍堰法.圍堰的作用主要是防水和圍水,有時還起著支撐施工平臺和基坑坑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