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調值公式法(又稱動態結算公式法)
即在發包方和承包方簽訂的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調值公式。價格調整的計算工作比較復雜,其程序如下。
1。確定計算物價指數的品種
一般地說,品種不宜太多,只確立那些對工程款影響較大的因素,如水泥、鋼材、木材和工資等,這樣便于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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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明確的兩個問題
(1)在合同價格條款中,應寫明經雙方商定的調整因素,在簽訂合同時要寫明考核幾種物價波動到何種程度才進行調整,一般都在±10%左右;二是考核的地點和時點,地點一般在工程所在地,或指定的某地市場價格;時點指的是某月某日的市場價格。這里要確定兩個時,R價格,即基準日期的市場價格(基礎價格)和與特定付款證書有關的期間最后一天的49天前的時點價格。這兩個時點就是計算調值的依據。
(2)確定各成本要素的系數和固定系數,各成本要素的系數要根據各成本要素對總造價的影響程度而定。各成本要素系數之和加上固定系數應該等于1。
3。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價格調值公式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價格調值公式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等。調值公式一般為:
各部分成本的比重系數在許多標書中要求承包方在投標時即提出,并在價格分析中予以論證。但也有的是由發包人在標書中規定一個允許范圍,由投標人在此范圍內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