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內
第三十二條 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的許可證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印制,許可證正本或者副本遺失或者滅失的,期貨公司應當在3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上聲明作廢并持登載聲明向中國證監會重新申領。
第一百零二條 期貨交易所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履行下列報告義務:
(一) 每一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提交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二) 每一季度結束后15日內、每一年度結束后30日內提交有關經營情況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政策執行情況的季度和年度工作報告;
(三)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個人總結:不多,但是報刊作廢那個感覺很容易被忽略,萬一考試的時候把時間改改,一看到統一印制,然后又要聲明作廢,然后又重新申請這幾個詞一興奮選個對就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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