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第二章(部門規章與規范性文件)學霸君為大家制作了思維導圖,方便理解。【期貨基礎知識思維導圖匯總】點擊下載>>
一、思維導圖
本次內容主要介紹了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

二、考點提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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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席風險官是負責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和風險管理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的期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首席風險官向期貨公司董事會負責。
2、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首席風險官進行監督管理。 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依法對首席風險官進行自律管理。
3、董事會選聘首席風險官,應當將其是否熟悉期貨法律法規、是否誠信守法、是否具備勝任能力以及是否符合規定的任職條件作為主要判斷標準。
4、首席風險官開展工作應當制作并保留工作底稿和工作記錄,真實、充分地反映其履行職責情況。工作底稿和工作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0年。
5、首席風險官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離職守,無故不履行職責或者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職責;
(二)在期貨公司兼任除合規部門負責人以外的其他職務,或者從事可能影響其獨立履行職責的活動;
(三)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隱患知情不報、拖延報告或者作虛假報告;
(四)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
(五)濫用職權,干預期貨公司正常經營;
(六) 向與履職無關的第三方泄露期貨公司秘密或者客戶信息,損害期貨公司或者客戶的合法權益;
(七) 其他損害客戶和期貨公司合法權益的行為。
6、首席風險官提出辭職的,應當提前30日向期貨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并報告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期貨公司董事會擬 免除首席風險官職務的,應當提前通知本人,并按規定將免職理由、首席風險官履行職責情況及替代人選名單書面報告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被免職的首席風險官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解釋說明情況。
7、 首席風險官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季度工作報告;每年1月20日前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上一年度全面工作報告,報告期貨公司合規經營、風險管理狀況和內部控制狀況,以及首席風險官的履行職責情況,包括首席風險官所做的盡職調查、提出的整改意見以及期貨公司整改效果等內容。
8、首席風險官連續兩次不參加培訓,或者連續兩次培訓考試成績不合格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采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
三、習題練習
1、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不得有下列()行為。
A. 擅離職守,無故不履行職責或者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職責
B. 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
C. 濫用職權,干預期貨公司正常經營
D. 在期貨公司兼任除合規部門負責人以外的其他職務
2、某期貨公司擬聘請任張某為期貨公司的首席風險官,對張某的提名和聘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擬任職的人員應當取得證監會核準的任職資格
B. 公司如設有獨立的董事,應當經全體獨立董事同意
C. 應當根據章程的規定進行提名和聘任
D. 應當由股東會做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