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第三章(協會自律規則)學霸君為大家制作了思維導圖,方便理解。【期貨基礎知識思維導圖匯總】點擊下載>>
一、思維導圖

二、考點提煉
本次主要內容是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自學效率低?進度慢?跟著孫婧老師學習:免費試聽期貨從業各科約20%視頻課程>>
1.經營機構應當將普通投資者按其風險承受能力至少劃分為五類,由低至高分別為C1(含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C2、C3、C4、C5類。
2.經營機構可以制作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以了解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情況:問卷內容應當至少包括收入來源和數額、資產狀況、債務、投資知識和經驗、風險偏好、誠信狀況等因素;問卷問題不少于10個;問卷應當根據評估選項與風險承受能力的相關性,合理設定選 項的分值和權重,建立評估得分與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的對應關系。
3.期貨行業產品或服務的風險等級原則上由低到高劃分為五級,分別為R1、R2、R3、R4、R5級。經營機構評估相關產品或服務的風險等級,不得低于協會名錄規定的風險等級。
4.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的投資者只可購買或接受R1風險等級的產品或服務。
5.營機構應當明確專門部門對適當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適當性自查,并于每年的3月底及9月底前形成半年度自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適當性制度建設 、適當性評估與匹配、數據庫管理、培訓記錄、資料保管、投訴處理、 存在問題與整改措施等情況。
6.經營機構應當妥善保存與履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職責有關的信息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資料、錄音錄像資料、自查報告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