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應注意的是,T+1制度當日買入的證券當日不能賣出,而當日賣出的股票是可以買入的。
投資者進行證券委托買賣以后,應及時辦理交割手續,如發現有疑問,可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3天),向證券營業部提出質疑。對于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如果證據確鑿,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證券營業部進行賠償。
交易雙方過戶交易貨幣的所有權的實際交付行為。
交割概念來源于期貨,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交割單是用來記錄交割的具體交易情況的單據.
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于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訂的規則和程序,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一般采用實物交割的方式。來源:考試大
現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這種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貨等期貨標的物無法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等。近年,國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將現金交割的方式用于商品期貨。我國商品期貨市場不允許進行現金交割。
我國現行的交割方式:考試大論壇
(一)T+1交割、交收:是指達成交易后,相應的資金交收與證券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完成。目前我國的A股、基金券、債券等采用這種交收方式。
(二)T+3交割、交收:目前我國對B股(人民幣特種股票)實行T+3交割交收方式。來源:www.examda.com
為了保證到期合約交割的順利進行,要求在交割時客戶交易賬戶必須留有足夠交割的保證金。因此采取自最后交易日的前五個交易日起,以每個交易日10%的幅度,逐日遞增
客戶持倉保證金,直至最后交易日為止。這個時間區域稱作交割保證金追加期,簡稱交割期。
附注:最后交易日:進入交割月合約最后允許交易的交易日,規定為每自然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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