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雙平:意思是兩方都是平倉單,也是一個多頭,一個空頭
3,多換:意思是一個多頭平倉,一個多頭開倉接他的頭寸。
4,空換:意思是一個空頭平倉,新空頭開倉接盤。
5,倉差:表示的是與昨天相比總持倉量的增減。 考試大論壇
6,成交量:指某一時間內買進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通常為一個交易日的成交合約數
7,持倉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
8,××連續(xù):是因為期貨合約都是封閉式到期的,也就是都有固定到期日,所以如果是連三,表現的是三個月后那個價格,這樣他的價格就可以形成一個連續(xù)價格圖形給你研究,但是不能交易,LME銅三月是倫銅三月,表示的是后三個月的平均價格,可以理解為中間月,那么他就沒有到期間,所以他的圖形永遠都是連續(xù)的,他的交割需要加升貼水,所以連續(xù)就是這個概念。結算價:經加權后的成交價。
9,開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新開倉的數量
10,開倉:在期貨交易中通常有兩種操作方式,一種是看漲行情做多頭(買方),另一種是看跌行情做空頭(賣方)。無論是做多或做空,下單買賣就稱之為“開倉”。
11,平倉:買入后賣出, 或賣出后買入結算原先所做的新單。
12,結算: 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xù)費、交割貨款及其他有關款項進行計算、劃撥的業(yè)務活動。
13,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指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交易方向相反、數量相等的同種商品的期貨合約,進而無論現貨供應市場價格怎樣波動,最終都能取得在一個市場上虧損的同時在另一個市場盈利的結果,并且虧損額與盈利額大致相等,從而達到歸避風險的目的
14,平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平倉的數量。 考試大論壇
15,空盤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總數量。
16,多頭套期保值:多頭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貨市場買進期貨,以便在將來現貨市場買進時不致于因價格上漲而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的一種期貨交易方式。
17,空頭套期保值:賣出期貨合約,以防止將來賣出現貨商品時因價格下跌而導致的損失。當賣出現貨商品時,將先以前賣出的期貨合約通過買進另一數量、類別和交割月份相等的期貨合約相對沖,以結束保值。亦稱賣期保值。
18,保證金:有時又稱按金。在保證金交易里,買賣雙方只須付一小筆保證金給經紀商即可。繳納保證金的目的有二:(1)保護經紀行的利益,當客戶因故無法付款時經紀行即以保證金補償。(2)為了控制交易所的投機活動。在正常情況下,保證金為已成交的合約總值的10%左右。從保證金實質來看,是交易人士經過經紀商付給商品結算所的一筆資金,并不計算任何利息,以保證交易人士有能力支付傭金以及可能出現的虧損。但交易保證金絕不是買賣期貨的訂金。
19,維持保證金:客戶必須保持其保證金帳戶內的最低保證金金額。
20,買空:相信價格會漲并買入期貨合約稱“買空”或稱“多頭”,亦即多頭交易。
21,賣空:看跌價格并賣出期貨合約稱“賣空”或‘空頭”,亦即空頭交易。
22,交割: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guī)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采取現金結算方式。
23,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于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訂的規(guī)則和程序,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一般采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24,現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
25,近期(交割)月份:離交割期最近的期貨合約月份,亦稱現貨月份。
26,遠期(交割)月份:交割期限較長的合約月份,相對于近期(交割)月份。
27,升水: 1)交易所條例所允許的,對高于期貨合約交割標準的商品所支付的額外費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間的價格關系。當某月價格高于另一月份價格時,我們稱較高價格月份對較低價格月份升水。3)當某一證券交易價格高于該證券面值時,亦稱為升水或溢價。
28,分倉: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超量持倉,以影響價格,操縱市場,借用其他會員席位或其他客戶名義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規(guī)避交易所持倉限量規(guī)定,其在各個席位卜總的持倉量超過了交易所對該客戶或會員的持倉限量。
29,移倉(倒倉):交易所會員為了制造市場假象,或者為轉移殂利,把一個席位上的持倉轉移到另外一個席位上的行為
30,對敲: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制造市場假象,企圖或實際嚴重影響期貨價格或者市場持倉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或價格進行交易或互為買賣的行為。
31,逼倉:期貨交易所會員或客戶利用資金優(yōu)勢,通過控制期貨交易頭寸或壟斷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故意抬高或壓低期貨市場價格,超量持倉、交割,迫使對方違約或以不利的價格平倉以牟取暴利的行為。根據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為“多逼空”和“空逼多”兩種方式。
32,多逼空:在一些小品種的期貨交易中,當操縱市場者預期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不足時,即憑借資金優(yōu)勢在期貨市場建立足夠的多頭持倉以拉高期貨價格,同時大量收購和囤積可用于交割的實物,于是現貨市場的價格同時升高。這樣當合約臨近交割時,追使空頭會員和客戶要么以高價買回期貨合約認賠平倉出局;要么以高價買入現貨進行實物交割,甚至因無法交出 實物而受到違約罰款,這樣多頭頭寸持有者即可從中牟取暴利
33,空逼多:操縱市場者利用資金或實物優(yōu)勢,在期貨市場上大量賣出某種期貨合約,使其擁有的空頭持倉大大超過多方能夠承接實物的能力。從而使期貨市場的價格急劇下跌,迫使投機多頭以低價位賣出持有的合約認賠出局,或出于資金實力接貨而受到違約罰款,從而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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