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權的概念:
環境權是指環境法律關系主體就其賴以生存、發展的環境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承擔的基本義務,即環境法律關系主體有享用適宜環境的權利也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環境資源監督管理的概念:
廣義上,環境資源監督管理是指運用行政、經濟、政策、法律、科學技術、宣傳教育等手段,對各種影響環境資源的行為進行規劃、調控和監督,以協調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和人與人的關系,達到保護和改善環境資源、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狹義上,環境資源監督管理是指環境資源行政監督管理,即環境資源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對各種影響環境資源的行為進行規劃、調控和監督的監督管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