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行政法規制定程序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行政法規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審查、決定和公布,立項不屬于行政法規制定程序
B.幾個部門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規送審稿報送國務院,應當由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
C.對重要的行政法規送審稿,國務院法制辦經國務院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D.行政法規應當在公布后30日內由國務院法制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正確答案】 C來源:考試大
【答案解析】 《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第2條規定,行政法規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解釋,適用本條例。由此,A的說法錯誤,不當選;第15條規定,起草部門向國務院報送的行政法規送審稿,應當由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幾個部門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規送審稿,應當由該幾個部門主要負責人共同簽署。由此,B錯誤,不當選;第19條第2款規定,重要的行政法規送審稿,經報國務院同意,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由此,C正確,當選;第30條規定,行政法規在公布后的30日內由國務院辦公廳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由此D的說法錯誤,不當選。本題正確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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