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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司法考試刑法歷年真題答案解析(一)

來源:233網校 2013年7月27日
  1.關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準確的?( )(2011年卷二單選第1題)
  A.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國在刑法領域的集中體現
  B.權力制約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罪刑法定充分體現了權力制約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國的政治基礎,罪刑法定同樣以此為思想基礎
  D.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網民對根據《刑法》規定作出的判決持異議時,應當根據民意判決
  【答案】D
  【考點】罪刑法定原則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關系
  【解析】罪刑法定原則的經典表述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該原則的思想基礎是民主主義與尊重人權主義:民主主義要求,什么是犯罪,對犯罪如何處罰,必須由人民群眾決定,具體表現為由人民群眾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來決定;尊重人權主義要求,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須使得公民能夠事先預測自己行為的性質與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對犯罪如何處罰,必須在事前明文規定。
  選項A理解正確。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國家對社會的治理是依照法律進行的,故法律必須明確,刑法是刑事領域對什么是犯罪,對犯罪如何處罰的具體規定。因此,可以說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國在刑法領域的集中體現。
  選項B理解正確。依法治國的關鍵在于依法制權規范約束公權力,防止其濫用和擴張,保障人民利益。罪刑法定原則產生的思想淵源是三權分立說與心理強制說。三權分立說主張政府的行政、立法與司法職權范圍要分明,以免濫用權力。其核心是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相互獨立、互相制衡。因此,罪刑法定充分體現了權力制約。
  選項C理解正確。人民民主的本質就是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國的政治基礎和政治前提。刑法是由人民群眾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制定的,其思想基礎是民主主義與尊重人權主義。
  選項D理解錯誤。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執法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權,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對法律沒有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不得處罰。我國《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如果依照“網民的意見”判決,不但違反了罪刑法定的原則,也會降低法律的權威性。
  2.某孤兒院為謀取單位福利,分兩次將38名孤兒交給國外從事孤兒收養的中介組織,共收取30余萬美元的“中介費”、“勞務費”。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符合依法治國的要求?( )(2011年卷二單選第2題)
  A.因《刑法》未將此行為規定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會影響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處
  B.本案可追究孤兒院及其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以利于促進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C.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核準后,本案可作為單位拐賣兒童犯罪處理,以利于進一步發揮法律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以利于促進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答案】D
  【考點】犯罪的概念與依法治國的關系
  【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一款第(八)規定,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本題中,孤兒院將38名兒童交給國外從事孤兒收養的中介組織,收取所謂的“中介費”,實際上就是變相的買賣兒童,侵害了我國公民的人身權,因此,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該單位主管人員與其直接責任人員應受到刑罰處罰,以體現我國法治社會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目的。
  3.關于因果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2011年卷二單選第3題)
  A.甲將被害人衣服點燃,被害人跳河滅火而溺亡。甲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系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為救嬰兒沖入宅內被燒死。乙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系
  C.丙在高速路將被害人推下車,被害人被后面車輛軋死。丙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系
  D.丁毀壞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覺無法見人而自殺。丁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系
  【答案】D
  【考點】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解析】根據因果關系認定的條件說,當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著沒有前者就沒有后者的條件關系時,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選項A說法正確。若甲沒有將被害人的衣服點燃,被害人就不會為滅火而跳入河中溺水身亡。因此,甲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選項B說法正確。倘若沒有乙的放火行為,被害人就不會冒死沖入大火中,也就不會被燒死。因此,乙的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選項C說法正確。丙在高速公路上將被害人推下車,才導致被害人被后面的車輛軋死。因此,丙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選項D說法錯誤。雖然丁的行為給被害人的身體造成了傷害,但被害人的死亡是其自己的行為所致,并不是因為丁的傷害直接造成的。因此,不能認定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甲患抑郁癥欲自殺,但無自殺勇氣。某晚,甲用事前準備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當場死亡。隨后,甲向司法機關自首,要求司法機關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對于甲責任能力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1年卷二單選第4題)
  A.抑郁癥屬于嚴重精神病,甲沒有責任能力,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B.抑郁癥不是嚴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沒有責任能力,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C.甲雖患有抑郁癥,但具有責任能力,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D.甲具有責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癥,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答案】C
  【考點】刑事責任能力
  【解析】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辨認能力是指行為人認識自己特定行為的性質、結果與意義的能力,而控制能力是指行為人支配自己實施或者不實施特定行為的能力。
  選項A、B錯誤,選項C正確?!缎谭ā返谑藯l第一款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據此可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才不承擔刑事責任。本題中,甲能認識到自己殺人的行為是違法的,而且,其也知道殺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只是因為自己患抑郁癥想自殺但沒有勇氣,因此希望通過殺人獲刑達到死亡的目的,并將該行為付諸實施,不屬于該條規定的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因此,甲應對其故意殺人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選項D錯誤。《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據此可知,甲存在自首情節,可以(而非“應當”)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另外,可以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是因為其存在自首情節,而不是因為其患有抑郁癥。
  5.關于故意的認識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2011年卷二單選第5題)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
  B.成立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物品的淫穢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賣淫的是幼女
  D.成立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對方是境外的機構、組織或者個人,沒有認識到而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答案】D
  【考點】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
  【解析】《刑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包括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兩個方面的內容。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是對犯罪構成客觀事實特征的認識,具體包括三方面的內容:(1)對犯罪客體或犯罪對象情況的認識;(2)對行為性質的認識;(3)對危害結果的認識。
  選項A說法正確。對行為性質的認識包括對其行為的內容、作用的認識。對行為性質的認識是否包括對違法性的認識?這是一個理論上存在較大分歧的問題。根據我國的實踐情況,一般來講,認識到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而具有社會危害性,自然也會知道這種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沒有必要把違法性認識作為犯罪故意的內容,以防止行為人借此逃避制裁。因此,一般來講,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
  選項B、C說法正確。認識某種犯罪客體的事實情況,是成立某種犯罪故意的條件之一。如果行為人沒有認識到其行為所侵犯的客體,就不可能具備該種犯罪故意。因此,成立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要求行為人必須認識到自己販賣的是淫穢的物品并且具有牟利的目的,否則不成立本罪。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為人明知與其發生性關系的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
  選項D說法錯誤。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所掌握的是國家秘密或情報,而故意為境外機構、組織、個人非法提供,但倘若不知道對方為境外機構、組織、個人而提供的,可能成立故意或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而不是不成立任何犯罪。
  6.關于過失犯的論述,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2011年卷二單選第6題)
  A.只有實際發生危害結果時,才成立過失犯
  B.認識到可能發生危害結果,但結果的發生違背行為人意志的,成立過失犯
  C.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這里的“法律”不限于刑事法律
  D.過失犯的刑事責任一般輕于與之對應的故意犯的刑事責任
  【答案】C
  【考點】過失犯罪
  【解析】選項A說法正確?!缎谭ā返谑鍡l第一款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因此,過失犯罪必須以犯罪結果的發生作為成立犯罪的條件,否則,僅有過失而沒有危害結果的,不成立犯罪。
  選項B說法正確。過失犯對結果的發生既不是希望的,也不是放任的,結果的發生一定是違背行為人意志的。
  選項C說法錯誤?!缎谭ā返谑鍡l第二款規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因刑事責任只有在刑法中才有規定,因此,這里的“法律”僅限于“刑事法律”,而不是泛指任何法律。
  選項D說法正確。過失犯罪是因行為人的過失導致的,犯罪結果的發生不是行為人希望的結果,這與故意犯罪中行為人積極追求或放任不同。根據刑法的主客觀一致原則,法律對過失犯的處罰一般比與之對應的故意犯刑事責任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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