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10犯罪中止【07/二/55;05/二/7、57/;04/二/2:04/四/六;03/二/2、42、82;02/二/42、48】 把司法站點加入收藏夾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據此,犯罪中止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犯罪預備階段或者在犯罪實行階段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放棄犯罪;二是在實行行為實行終了犯罪結果發生之前的階段(一般稱為實行后階段),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
從犯罪中止的概念可以看出犯罪中止具有以下幾個特征(或者說是成立條件):
(一)中止的時間性。中止的時間性條件是指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所謂犯罪過程中,是指犯罪行為已經開始實施但犯罪尚未既遂之前,可以包括犯罪的預備階段、實行階段和實行后階段。由此可見,犯罪中止可以發生在犯罪過程的任何一個階段,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的重要區別?!霸诜缸镞^程中”表明,如果犯罪已經既遂,行為人自動恢復原狀,例如盜竊犯把盜得財物送回原處、貪污犯主動退賠貪污的公款等,都不屬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既遂。自動恢復原狀的行為只能作為酌定量刑情節。在此要特別注意區分犯罪中止與犯罪既遂,要注意辨別不同犯罪的既遂標準。
(二)中止的自動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在主觀上的區分標志。中止的自動性,是指行為人認識到客觀上可能繼續實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棄原來的犯罪意圖。
首先,行為人認識到客觀上可能繼續實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這里的判斷標準是行為人的主觀認識,即只要行為人認識到能夠繼續犯罪,即使客觀上不可能完成犯罪,也不影響犯罪中止。比如,在盜竊案中,行為人已經事先踩好點,知道某倉庫有一批手機,準備晚上去行竊。在當晚撬開該倉庫門后突然良心發現,沒有進入倉庫就回家了。實際上,當天下午該批手機已經全部運走,倉庫是空的。相反,如果行為人以為不能完成犯罪,但實際上是能夠完成犯罪的,則不能成立中止。比如,在強奸案中,犯罪分子發現被害婦女正值月經期,因缺乏生理常識,誤認為無法與其發生性行為,成立犯罪未遂。
其次,行為人自愿放棄原來的犯罪意圖。對此要注意以下幾點:(1)行為人放棄犯罪意圖是徹底放棄,不能是臨時撤退,比如盜竊犯人室行竊,見保險柜內現金太少,暫時不動手,等主人從銀行提款后再作大案,則不能成立犯罪中止。當然,這種徹底放棄是對具體案件而言的,并不是指行為人永不犯罪。(2)行為人放棄犯罪意圖的自愿性并不代表行為人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影響。雖然存在外在因素,但只要這些因素不足以阻止行為人繼續犯罪(如行為人出于悔悟、對被害人的憐憫、對刑罰的恐懼、被害人是熟人等),就不影響行為人放棄犯罪意圖的自愿性。(3)外在因素雖然客觀上不足以阻止犯罪的進行,但由于行為人的認識錯誤或受到精神上的威脅而停止犯罪,不構成中止,而成立犯罪未遂。比如:行為人深夜人室行竊,忽聽門外叮當一聲,以為是主人回來而逃走,但事實上是行人路過門口,構成犯罪未遂。
(三)中止的客觀性。中止的客觀性要求行為人采取一定的中止行為。中止行為分為兩種情況:在犯罪預備階段和犯罪實行階段,如果只要不繼續實施行為就不會發生犯罪結果,中止行為表現為消極地放棄繼續實施的犯罪行為。在此應注意行為人自動放棄可以重復侵害行為的情形。所謂行為人自動放棄可以重復侵害行為,是指行為人實施了足以導致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后,犯罪結果并沒有發生,行為人也認識到結果還沒有發生,而且認識到還可以繼續實施犯罪,但基于某種動機自動放棄繼續侵害的情形。
(四)中止的有效性。有效性要件要求:犯罪中止必須沒有發生行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為性質所決定的犯罪結果。行為人雖然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采取措施防止結果發生,如果依然發生了行為性質所決定的犯罪結果,則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中止犯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24條第2款的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應當分別情況減免處罰,注意刑法的用語是“應當”。在此,所謂“沒有造成損害”,是指沒有造成任何危害結果。比如在殺人罪中,既沒有造成被害人死亡,也沒有造成被害人傷害。所謂“造成損害”,應理解為造成了一定危害結果,但沒有造成作為既遂標志的犯罪結果。比如在殺人罪中,雖然沒有造成被害人死亡,但造成了被害人的傷害。
例解 設為首頁
根據犯罪主觀要件、犯罪形態的理論分析,下列關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錯誤的?(2003/2/,42,多選)
A.甲為殺人而與李某商量并委托購買毒藥,李某果然為其買來了劇毒藥品。但10天后甲放棄了殺 人意圖,將毒藥拋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應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殺人的意圖對他人實施暴力,見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憐憫,將其送到醫院,被害人經治療后仍鑒定為重傷。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對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離開現場。2小時后,丙為尋找、銷毀犯罪工具回到現場,見王某仍然沒有死亡,但極其可憐,即將其送到醫院治療。丙的行為屬于犯罪中止。
D.丁為了殺害李四而對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極端痛苦,于是丁將李四送往醫院搶救脫險。經查明,毒物只達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醫院,李四也不會死。丁將被害人送到醫院的行為和被害人的沒有死亡之間,并無因果關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及解析]BcD。A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B犯罪中止的有效性;c犯罪中止的時間性;D犯罪中止的有效性。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