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楊某生產假冒避孕藥品,其成份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貨值金額達15萬多元,尚未銷售即被查獲。關于楊某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0年卷二單選第15題)
A.不構成犯罪
B.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C.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既遂)定罪處罰
D.觸犯生產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司法部答案」D「網校答案」B
「考點」生產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解析」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本罪是危險犯,即需要生產、銷售的假藥要足以危害人體健康才構成本罪。本題中,楊某生產的假冒避孕藥品是面粉與白糖混合物,人食用后不會危害到人體健康,因此,不成立生產、銷售假藥罪。《刑法》第149條第1款規定,生產、銷售其他特定產品雖不構成犯罪,但只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都可按照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銷售金額三倍以上的(即15萬以上),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本題中,楊某生產假藥的行為不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但其貨值金額達15萬多元,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
16.甲持刀將乙逼入山中,讓乙通知其母送錢贖人。乙擔心其母心臟病發作,遂謊稱開車撞人,需付五萬元治療費,其母信以為真。關于甲的行為性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0年卷二單選第16題)
A.非法拘禁罪
B.綁架罪
C.搶劫罪
D.詐騙罪
「答案」B
「考點」非法拘禁罪、綁架罪、搶劫罪、詐騙罪
「解析」選項A錯誤。非法拘禁罪沒有勒索錢財的目的,即便是為了索取債務而拘禁的,索取的也是自己的錢,而不是本屬于被害人的錢。本題中甲以勒索財物為目的持刀將乙逼入山中,不構成非法拘禁罪。
選項B正確,選項C錯誤。搶劫罪是當場向被害人索取財物,而不是向被害人外的第三人索取財物,這是搶劫罪與綁架罪的區別所在。本題中,甲持刀將乙控制并通知乙向其目前索錢,構成綁架罪,不構成搶劫罪。
選項D正確。乙擔心其母心臟病發作,遂謊稱開車撞人,需付五萬元治療費,其母信以為真。此并非是行為人甲的欺騙行為,而是受害人自己擔心母親身體而采用的策略,對行為人甲的犯罪行為構成并不影響,即甲不構成詐騙罪。
17.甲欠乙十萬元久不歸還,乙反復催討。某日,甲持兇器闖入乙家,毆打乙致其重傷,迫乙交出十萬元欠條并在已備好的還款收條上簽字。關于甲的行為性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0年卷二單選第17題)
A.故意傷害罪
B.搶劫罪
C.非法侵入住宅罪
D.搶奪罪
「答案」B
「考點」故意傷害罪、搶劫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搶奪罪
「解析」本題的關鍵是搶劫罪中的財物是否可以包含欠條。公民之間的合法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作為確定當事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欠條,雖不是直接的財物,卻是有價的債權憑證。從真題答案來看,甲持兇器闖入乙家,毆打乙致其重傷,迫乙交出十萬元欠條并在已備好的還款收條上簽字,其行為屬通過違法手段來消滅債權債務關系,構成搶劫罪。
選項A錯誤。甲毆打乙致其重傷,屬于搶劫罪的暴力行為,不另行成立故意傷害罪。
選項C錯誤。甲持兇器闖入乙家,屬于入戶搶劫情形,不另行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選項D錯誤。搶奪罪與搶劫罪的區別在于:暴力的作用對象不同。搶奪罪的暴力行為一般針對物,但也包括對人的輕微暴力。本題中甲的行為構成搶劫罪,而非搶奪罪。
18.甲任郵政中心信函分揀組長期間,先后三次將各地退回信函數萬封(約500公斤),以每公斤0.4元的價格賣給廢品收購站,所得款項占為己有。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0年卷二單選第18題)
A.退回的信函不屬于信件,甲的行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B.退回的信函雖屬于信件,但甲沒有實施隱匿、毀棄與開拆行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C.退回的信函處于郵政中心的管理過程中,屬于公共財物,甲的行為成立貪污罪
D.退回的信函被當作廢品出賣也屬于毀棄郵件,甲的行為成立私自毀棄郵件罪
「答案」D
「考點」關于郵件的犯罪
「解析」選項A錯誤。退回的信函仍然屬于信件,郵政工作人員無權私自處理。
選項B錯誤,選項D正確。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行為。行為人實施隱匿、毀棄、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三種行為之一的,即可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本題中的甲實施了毀棄行為,但該行為構成私自毀棄郵件罪,而非侵犯通信自由罪。
選項C錯誤。甲的行為不符合貪污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貪污罪。
19.甲承租乙的房屋后,偽造身份證與房產證交與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知有假,為其售房給不知情的丙,甲獲款300萬元。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2010年卷二單選第19題)
A.甲的行為觸犯了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與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同時是詐騙罪的教唆犯
B.甲是詐騙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與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正犯
C.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與詐騙罪之間具有牽連關系
D.由于存在牽連關系,對甲的行為應以詐騙罪從重處罰
「答案」A
「考點」間接正犯、牽連犯
「解析」選項A說法錯誤。本題中,中介公司對甲的詐騙行為自始不知情,甲是將中介公司當作犯罪工具來利用的,甲不是教唆犯,而間接正犯。
選項B說法正確。甲偽造身份證與房產證的行為,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與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甲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與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的直接正犯,同時是詐騙罪的間接正犯。
選項C說法正確。甲偽造身份證與房產證的目的是為了騙取他人的錢財,因此,甲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與詐騙罪之間具有牽連關系。
選項D說法正確。甲的最終目的是實施詐騙行為,因此偽造證件的行為只是他的手段行為,詐騙行為才是他的目的行為。根據牽連犯擇一重罪的處罰原則,對于甲應以詐騙罪一罪處罰。
20.下列哪一情形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2010年卷二單選第20題)
A.國家工作人員甲,將公款借給其弟炒股
B.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甲,以個人名義將公款借給原工作過的國有企業使用
C.某縣工商局長甲,以單位名義將公款借給某公司使用
D.某國有公司總經理甲,擅自決定以本公司名義將公款借給某國有事業單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該單位就業
「答案」C
「考點」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一)將公款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三)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其他單位”既包含國有單位,也包含私營單位。因此,選項A、B、D中的情形均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選項C中某縣工商局長甲,以單位名義將公款借給某公司使用,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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