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為確保我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順利進行,根據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要求考生自覺遵守以下各項防疫要求:
1、每日健康打卡及簽訂健康承諾書。司法部官網和微信公眾號設置了“應試人員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應試人員應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進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并完成在線信息填報;同時,準考證打印頁面設置了《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應試人員簽訂承諾書后方可打印準考證。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2、通過“微信”、“支付寶”、“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豫事辦”等健康碼模塊填報個人健康信息、申領考區考點所在地“場所碼(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
3、考生至少提前70分鐘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接受“場所碼(健康碼)”“行程卡”查驗、體溫檢測、身份核驗。考生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出示準考證、身份證、“場所碼(健康碼)”和“行程卡”,接受體溫測量,提供當地疫情防控部門要求時限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現場測量體溫正常(低于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癥狀、“場所碼(健康碼)”和“行程卡”正常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
現場第一次測量體溫異常的,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體溫。再次測量正常的,可以進入考點;仍然異常的,須經駐點防疫(醫護)人員進行專業評估,具備考試條件的,由工作人員做好記錄,考生簽字確認,進入隔離考場考試;不具備考試條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發熱(高于37.3℃)、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應及時向考場監考人員報告。經現場醫務人員會同考點研判認為可以繼續參加考試的,安排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研判認為不能繼續參加考試的,考點總監考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當地防疫部門并按要求進行處置。
5、考生如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者已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經考點專業人員評估后認定不適合參加考試的人員,原則上不準予參加考試。
6、入境人員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應當符合國家和考試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關要求,方可正常參加考試。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規定:對有高風險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有中風險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對有低風險地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3天內應完成兩次核酸檢測,并做好健康監測。請考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密切關注考試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
7、做好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無呼吸閥)等防疫物資,考前入場和考后統一離場階段,除在通過考務安全管理系統進行人臉識別及進入考場監考老師檢查時摘下口罩外,均要佩戴口罩。考試期間可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因考試機間距、防疫等需要考試期間佩戴口罩的遵守考點要求。考生入場和散場時要按考務人員的指令有序進入和離開,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2米以上。
8、請考生認真閱讀準考證注意事項,隨時關注考試地司法局官網,如考試地有疫情防控其他要求的,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河南省司法廳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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