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下列哪些合同的轉讓是不合法的?
A.甲公司與韓國乙公司舉辦中外合資企業,合資合同經過審批機關批準后,甲公司未經乙方同意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丙公司
B.甲教授曾答應為乙校講課,但因講課當天臨時有急事,便讓自己的博士生代為授課
C.債權人李某因急需用錢便將債務人楊某欠自己的2萬元債權以15000元的價格轉讓給了柳某,李某將此事打電話通知了楊某
D.丁對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權,為替好友從銀行借款提供擔保,將該抵押權轉讓給了銀行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8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A當選。《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且依此合同性質也不能轉讓,故B當選。《合同法》第80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C不選。《擔保法》第50條規定:“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D當選。考試大司法站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