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下列有關民事權利的說法,錯誤的是:
A. 商標權既屬于支配權,又屬于絕對權
B. 抵銷權是一種請求權,它以債權作為基礎權利一
C. 抗辯權的行使,須以請求權存在并且提出請求為前提
D. 企業的名稱是一種專屬權,但可以依法轉讓
參考答案:B 系統解析:商標權是屬于知識產權.是廣義的對物權,具有物權的屬性,只是其客體是無形財產,麗物權的客體是有形財產,即特定物,這是兩者的區別。商標權具有對世權(絕對權)、支配權的特性,所以A項正確;抵銷權是一種形成權,而不是請求權,所以B項錯誤;抗辯權的行使須以請求權存在且提出請求為前提,它隨請求權的消滅而消滅。所以C項正確;企業的名稱是一種專屬權,名稱權是財產權,可以依法轉讓,所以D項正確。
32 韓國游客11人在我國廣州亞運會期間來到中國為本國運動員加油助威。游客團在運動會期間下榻在廣州天宇賓館,后因住宿問題與天宇賓館發生爭議。這些韓國游客要起訴,哪級法院有管轄權?
A. 最高人民法院
B. 高級人民法院
C. 中級人民法院
D. 基層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C 系統解析:級別管轄,是指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上下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我國法院共分為四級,每一級都受理一審民事案件,具體分為:(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條的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除法律規定外的第一審民事案件。這實際是將大多數民事案件劃歸基層法院管轄。(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 條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①重大涉外案件,所謂重大涉外案件是指爭議標的額大,或者案情復雜,或者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人數眾多的涉外案件;②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3)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條的規定,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4)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條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一審民事案件:①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②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本案中韓國游客共11名屬于重大涉外案件,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因此本題答案選C項。
33 甲在家里打掃衛生,將一件舊大衣當垃圾扔掉,未發現妻子藏在口袋里的5000元。大衣被鄰居乙撿回。甲妻發現后,與甲一同找到乙索要5000元,乙拒不歸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 甲的拋棄行為使其對該5000元的所有 權消滅
B. 乙依據先占原則取得該5000元的所 有權
C. 該5000元為埋藏物,乙為發現人,應取得所有權
D. 乙應將5000元返還給甲
參考答案:D 系統解析:拋棄必須是財產所有人主動放棄其對動產的所有權。本題中甲只有拋棄舊大衣的意思,而沒有拋棄5000元的意思表示,所以對于該5000元不成立拋棄,乙也就不能主張先占而取得所有權。故A、B項錯誤。該5000元為隱藏物而非埋藏物。《物權法》第114條規定:“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第1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故乙應將該5000元返還給甲。故C項錯誤,D項正確。
34 2008年5月12日,張某與王某簽訂了借款協議,張某向王某借款10萬元,定于2009 年5月12日返還。協議書經公證處公證。公證書上寫明: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屆時可申請強制執行。合同簽訂后,王某如實履行了合同義務。但是,2009年5月12日張某卻沒有還款。王某以張某未履行合同義務為由,向法院申請執行。本案可由哪一法院執行?
A. 公證處所在地人民法院
B. 張某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C. 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D. 張某住所地或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B 系統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24 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法意見》第256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現為第224條)第二款規定的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包括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當事人分別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執行。”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民事訴訟執行規定》)第10條的規定:“仲裁機構作出的國內仲裁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前款案件的級別管轄,參照各地法院受理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仲裁法解釋》)第29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據此,應選B項。
35 依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哪一項屬于破產債權的范圍?
A. 破產債權在破產宣告后的利息
B. 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
C. 對破產人科處的罰金、罰款和沒收財產
D. 票據追索權
參考答案:D 系統解析:《企業破產法》第107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帝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根據該法第46條的規定,破產債權在破產宣告后的利息不得成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也不得成為破產債權,這有助于促使債權人節制破產費用,并可避免因個別債權人惡意擴大費用支出而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破產宣告前,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對破產人作出的罰金、罰款和沒收財產等處罰決定,如果沒有執行,在破產宣告后即不得再執行。因為,破產宣告后,破產財產即成為供全體債權人公平清償的財產。此時如果繼續執行這些處罰決定,則無異于讓債權人代破產人受過。因此,本題的應選項為D項。
36 甲公司向乙銀行貸款l000萬元,以自己的辦公樓進行抵押,在抵押時只在房產部門辦理了房屋抵押權登記,未在地產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后甲公司無力還款,乙銀行欲行使抵押權,同時因甲公司的其他債權人欲行使債權而發生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 抵押無效,因為房地抵押應當同時登記
B. 抵押無效,乙銀行和甲公司的其他債權人對拍賣房地價款按債權比例受償
C. 房屋抵押有效,乙銀行對拍賣土地使用權所得無優先受償權
D. 房屋抵押有效,乙銀行對拍賣土地使用權所得亦享有優先受償權
參考答案:D 系統解析:本題涉及房地產抵押問題。《物權法》第l82條規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擔保法》第36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 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可知,在我國實行“地隨房走”和“房隨地走”的房地產抵押制度。本題中,甲公司將其所有的辦公樓設定抵押,雖未到土地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的,但其土地使用權也應列入抵押權的效力范圍。故乙銀行對拍賣土地使用權所得也享有優先受償權。本題正確選項為D項。
37 在一份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就合同所規定的“意外傷害”條款的含義產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認為其所受傷害應屬于賠付范圍,保險公司則認為投保人所受傷害不屬于賠付范圍,兩種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應當如何解釋條款的含義?
A. 按照通常含義進行解釋
B. 按照公平原則進行解釋
C. 按照法理進行解釋
D. 按照對保險公司不利的原則進行解釋
參考答案:D 系統解析:根據《合同法》第41條的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本題中保險合同中的“意外傷害”條款為保險公司事先擬定好提供給投保人的,故應按照對保險公司不利的原則進行解釋。
38 張某自有房屋一處。其子張小乙結 婚,張某將該房屋贈與張小乙,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2010年3月7 日,張某不幸摔斷右腿,生活不能自理。張某要求張小乙護理自己或花錢雇人護理,張小乙拒絕。經查張小乙收入頗豐。有人勸張某撤銷對張小乙的房屋贈與,但張某猶豫不決。至2011年6月1日,張某終于決定撤銷對張小乙的房屋贈與。下列陳述正確的是:
A. 張某不能撤銷贈與,因為房屋已實際交付,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B. 張某可以撤銷贈與,因為張小乙不履行其應盡的扶養義務
C. 張某不能撤銷贈與,因為撤銷權應自贈與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l年內行使
D. 張某可以撤銷贈與,因為張某生活困難,而張小乙收入豐厚
參考答案:C 系統解析:《合同法》第192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贈與的法定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后,在法定條件下,可享有的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張小乙有能力但卻拒絕其應盡的扶養義務,是贈與的法定撤銷的條件之一,但張某行使該撤銷權超過除斥期間一年的期限,因而,張某不能撤銷該項贈與。當然,張某有權要求張小乙履行法定的贍養義務。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項。
39 張某起訴周某人身損害賠償一案,被告答辯提出原告的請求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A. 裁定不予受理
B. 裁定駁回起訴
C. 受理后通過審理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D. 受理后通過審理裁定駁回起訴
參考答案:C 系統解析:依《民事訴訟法意見》第153條的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故本題應選擇C項。考生應該注意用何種裁判駁回。駁回訴訟請求是以判決的形式作出的,是對原告實體權利的判決,原告不得對被駁回的訴訟請求再提起訴訟;駁回起訴則不同,它是以裁定的形式作出,駁回的僅僅是當事人程序上的權利,是指當事人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因而被駁回。當事人仍可以就被駁回的訴訟請求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0 甲4年前遺失攝像機一臺,被乙撿到,乙出租給丁獲利若干,將近1年后委托一拍賣行出賣給丙,丙支付5萬元價款,后丙出租攝像機給戊。2年零一個月前甲得知了丙購買自己攝像機的事實,現在甲向丙請求返還該攝像機,遭到拒絕。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是:
A. 設乙沒有賣給丙的話,甲有權請求乙返還攝像機,且不受任何時間限制
B. 在乙出租給丁期間,甲也可以直接請求丁返還攝像機
C. 因丙將攝像機出租給戊時尚未取得所有權,故租賃合同效力待定
D. 設甲提前兩個月向丙提出支付5萬元并請求丙返還攝像機,應當受到法律的支持
參考答案:C 系統解析:依據《物權法》第107條的規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本題中遺失物的遺失人并沒有喪失所有權,所以甲對于乙和丁享有物上請求權中的返還原物請求權,不受任何期間的限制,故選項AB項是正確的。C項的前半句是正確的,但后半句是錯誤的。按照《物權法》第107條的規定,如果拾得人將遺失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屬于善意的話(比如在拍賣機構買得的),保護該善意第三人的方式是失主追回遺失物但需要支付對價給第三人,但這個追回權受到2年的期間的限制。所D項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