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主義法對生產力的促進作用 (一) 生產力對社會主義法的最終決定作用。
生產力對法的最終決定作用表現在兩方面。
1.生產力通過對生產關系的決定作用間接地對法的性質和根本內容發生作用。
2.生產力的狀況直接決定法的調整內容。
(二)社會主義法對生產力發展的作用
從根本上說,社會主義法應當和可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原因在于社會主義法應當表達人民的利益,而人民的利益發展是與社會主義社會中生產力的發展一致的。社會主義法促進生產力發展的途徑也表現在兩個方面。
1.通過對生產關系的作用間接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2.社會主義法直接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二、社會主義法與科學技術
(一)科學技術對法的作用。
科學技術發展對法的作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科學技術的發展影響立法的內容。
2.科學技術的發展拓展了法律調整的空間范圍。
3.科學技術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法律表達形式。
4.科學技術的發展改善了法律適用的條件。
(二) 社會主義法對科學技術發展作用
法律對科學技術發展的作用可概為以下幾點。
1.組織、管理科學研究及技術發展。
法律對科學研究技術發展的組織作用,主要表現為:第一,確認科技發展的地位和戰略。第二,組織人力物力投入科技發展事業。第三,規范科研活動。
2.鼓勵研究和推廣科技成果的運用。
3.防范科技發展的消極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