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主義法律文化的概念
社會主義法律文化是指與社會主義法有關的各種活動的成果,如人們對法以及法的現象的看法,法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法的內容及其表現形式,法律技術水平,解決爭端的態度和主要方式以及法律意識的特點,等等。它由法律心理、法律觀點、法律理論、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五個要素組成。
二、我國現階段的法律文化
當代中國存在著多種法律文化,其中,影響較大的有:
(一)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文化。
(二)我國自古以來的傳統法律文化。
(三)來自前蘇聯的法律文化。
(四)來自西方國家的法律文化。
在我國現階段的法律文化中,上述四種法律文化的地位是不同的。第一種法律文化居于主導地位,其余三種法律文化居于次要地位。
三、社會主義法律意識與法律文化的關系
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滲透在法律文化之中,法律文化又包含了法律意識,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社會主義法律意識與法律文化的聯系表現在:(1)兩者賴以建立的經濟基礎相同;(2)兩者所體現的階級意志相同。
社會主義法律意識與法律文化的區別表現在:(1)從性質上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屬于思想上層建筑,社會主義法律文化中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則屬于政治上層建筑。(2)從屬性上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本身沒有強制性,而社會主義法律文化中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則具有強制性。(3)從內容上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僅僅是人們的法律思想模式,而社會主義法律文化不僅是人們的法律思想模式,而且還是人們的法律行為模式。
社會主義法律意識與法律文化是相互制約的。一方面,社會主義法律文化中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總是在一定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指導下創制的。另一方面,一定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一旦形成又對法律意識起著積極的引導作用,它可以引導人們形成符合現行法律的、新的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