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楔形文字法律
楔形文字法--(前3000-前100)古代〔西亞兩河流域及其毗連廣大地區先后興起的各奴隸制國家〕使用楔形文字鐫刻的法律的總稱。包括蘇美爾人、巴比倫人、亞述人、依蘭人、赫梯人等建立的國家所適用的法律。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
二、楔形文字法的沿革:
目前所知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烏爾納姆法典》
世界上保留最為完整的一部奴隸制成文法典-----《漢穆拉比法典》
拉爾薩的法典三件《蘇美爾法典》《蘇美爾親屬法》《尼尼微法律教本》、伊新的《李必特•伊絲達法典》、埃什嫩那的《俾拉拉瑪法典》
三、楔形文字法律的傳播
《亞述法典》
《赫梯法典》
四、楔形文字法律的主要特征
①結構體系完整,分為序言、法典本文和結語三部分;
②各國統治者有意將法律描繪為神的意志的體現;雖然被說成是聽從神的意志而制訂的,但這些立法均非宗教性質,一般均由世俗的君主通過各種手段加以制定或編纂,不像印度、希伯來 等法律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
③法律的內容缺乏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則,是習慣的記錄。
《漢穆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8世紀左右,由古巴比倫王國第六代國王漢穆拉比在晚年制定的。
《漢穆拉比法典》制定的原因,主要由于下面三方面的需要:
a.迅速消除境內法律的不統一和地方上各自為政的混亂現象。
b.適應私有關系的發展,調整新產生的各種關系。
c.緩和自由民內部的矛盾,穩定社會秩序,鞏固奴隸主階級的統治。
法典的結構和體系:
是一般司法判決的匯編。
分為序言、本文和結語3部分,本文共282條。
歷史地位:是奴隸制早期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主要內容和特點:P21
1、 極力維護君主專制制度,借神權保護王權
(散布“君主權力來源于神”的思想,將神權與政權密切結合,用神權維護政權,借以愚弄、欺騙廣大奴隸和平民)
2、 充分保護奴隸主對財產和奴隸的私有權(法典的首要任務)
法典還將奴隸視為“權利客體”,是奴隸主的私有財產,可以任意出賣、轉讓或抵押。如傷害了奴隸的眼睛,僅以這個奴隸的一半身價償還原主,同傷害一頭牛的眼睛同等對待。
3、 反映古巴比倫社會的階級對立關系和自由民內部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
法典不僅表現了古巴比倫社會里奴隸主與奴隸根本對立的關系,而且也反映了自由民內部的公開不平等。法典將自由民跟奴隸相對立,又把自由民分為兩類:阿維魯和穆什凱努。
4、 包含著大量調整手工業和商業的規范,有關財產、契約的規定,幾乎占全部條文的一半。
5、 保存了若干原始公社制的殘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