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關于產品缺陷責任,下列哪一選項符合《產品質量法》的規定?
A.基于產品缺陷的更換、退貨等義務屬于合同責任,因產品缺陷致人損害的賠償義務屬于侵權責任
B.產品缺陷責任的主體應當與受害者有合同關系
C.產品缺陷責任一律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D.產品質量缺陷責任一律適用舉證責任倒置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產品質量法》第40條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第4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以上兩個法條可知,A是正確的。
《產品質量法》第41條第1款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可見,產品缺陷責任的主體不一定要與受害者有合同關系,所以B是錯誤的。
產品責任適用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責任原則,而非是過錯責任原則,因此,C項說法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六)項規定:“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據此,產品責任屬于特殊侵權的情形,也是法律規定的實行特殊舉證責任的情況,但是,《證據規定》中規定的情況并非都屬于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有:(一)因新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糾紛訴訟;(二)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三)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不包括產品缺陷責任糾紛的舉證,因此D項說法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