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事項中,按照《合伙企業法》規定,不必經普通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B.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C.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答案】C
【解析】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2.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10月投資設立A普通合伙企業,11月1日甲在與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甲未將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據我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錯誤的是( )。
A.甲的出質行為無效
B.甲的出質行為有效
C.將甲作為退伙處理
D.如果甲的行為給乙、丙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B
【解析】《合伙企業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中,可以不對普通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有( )。
A.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
B.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
C.合伙企業債務發生后辦理退伙的退伙人
D.被聘為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答案】D
【解析】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對于合伙企業既往債務的連帶責任,被聘為合伙企業經營管理的人員不是合伙人,應當在授權范圍內履行職責。
4.我國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有下列( )情形的,屬于當然退伙。
A.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C.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答案】D
【解析】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屬于當然退伙。選項A屬于協議退伙;選項B屬于協議退伙;選項C屬于協議退伙。
5.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甲不能償還合伙人以外的乙的到期債務100萬元,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乙可以( )。
A.對甲的債權100萬元抵銷乙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B.乙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D.如果甲的個人財產不足清償對乙的債務,甲只能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乙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甲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因此,選項A和B不正確;在以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清償其個人債務的情況下,必須通過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債權人不得自行接管債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因此C項不正確;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因此,D項是正確的。
6.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只須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以退伙。
A. 15日
B. 30日
C. 20日
D. 60日
[答案]B
【解析】《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7.甲、乙、丙、丁共同投資設立合伙企業,約定利潤分配比例為4: 2: 2: 2。現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現有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約定新的比例,經過協商后也無法確定。依照法律規定,現該合伙企業的利潤在丙、丁之間如何分配()。
A.全部利潤還按2: 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為企業的基金
B.全部利潤的40%按2: 2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C.全部利潤按二人的實際出資比例分配
D.全部利潤平均分配
[答案]D
[解析]《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8.合伙企業下列事務中哪一項可以不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A.合伙人同本企業進行交易
B.合伙協議未約定的情況下,合伙人將財產份額轉讓給合伙企業以外的人
C.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D.合伙企業解散,合伙人指定清算人
[答案]D
【解析】《合伙企業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9.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如果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下列各項中,其表決辦法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表決辦法是()。
A.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
B.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
C.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2/3以上通過
D.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通過
[答案]B
[解析]《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法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0.注冊會計師甲、乙、丙投資設立A會計師事務所,該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后甲在對B上市公司的年度會計報告進行審計過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賄賂出具了虛假的審計報告,經人民法院判決承擔賠償責任。對該債務責任的承擔,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對該債務責任的承擔表述正確的是()。
A.甲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其他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全體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D.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答案]A
【解析】《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1.某有限合伙企業吸收甲為該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對甲入伙前該企業既有的債務,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A.甲不承擔責任
B.甲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
C.甲以其實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
D.甲承擔無限責任
[答案]B
【解析】《企業合伙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12.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業,甲和乙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業經營一段時間后,甲欲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經查,合伙協議中并沒有對這種轉換作出約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甲轉變為普通合伙人后會導致該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足2人,因此甲不能轉換
B.經過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甲可以轉換為有限合伙人
C.甲轉變后,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D.由于合伙協議未約定轉換的方式,因此應該經過全體合伙人協商,協商不成的,不能進行轉換
[答案]B
[解析]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該企業中甲和乙均為普通合伙人,因此甲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是符合規定的;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選項B是正確的。
13. 2004年3月,劉、關、張三人分別出資2萬元、2萬元、1萬元設立甲合伙企業,并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損益。8月,甲合伙企業為乙企業的借款提供擔保;12月因乙企業無償債能力,甲合伙企業承擔保證責任,為乙企業支付1萬元。12月底,劉提出退伙要求,關、張同意,經結算,甲合伙企業凈資產3萬元。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應退還劉的財產數額是()。
A. 0. 8萬元
B. 1. 2萬元
C. 1萬元
D. 2萬元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