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關于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的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來源:考試大
B.外國收養人應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
C.前項證明材料須經該外國人所在國的外交機關或該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
D.前項證明材料須經中國駐該外國使館認證來源:考試大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收養法》第21條第2款規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所以A項是正確的。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4條第2款第(七)項規定: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通過所在國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養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收養組織)向中國政府委托的收養組織(以下簡稱中國收養組織)轉交收養申請并提交收養人的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前款規定的收養人的收養申請、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是指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者領館認證的下列文件:
(一)跨國收養申請書;
(二)出生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
(四)職業、經濟收入和財產狀況證明;
(五)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六)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七)收養人所在國主管機關同意其跨國收養子女的證明;
(八)家庭情況報告,包括收養人的身份、收養的合格性和適當性、家庭狀況和病史、收養動機以及適合于照顧兒童的特點等。
在華工作或者學習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提交前款規定的除身體健康檢查證明以外的文件,并應當提交在華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職業、經濟收入或者財產狀況證明,有無受過刑事處罰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所以BC兩項是正確的,D項是錯誤的,因為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的證明文件經中國駐該國使館或者領館認證,并非只有使館才能認證。
相關推薦:
更多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