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末年,某地一男子偷盜他人一頭牛并販賣到外鄉,回家后將此事告訴了妻子。其妻隱瞞未向官府舉報。案發后,該男子受到懲處。依照漢代法律,其妻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A.完全不負刑事責任
B.按包庇罪論處
C.與其丈夫同罪
D.按其丈夫之罪減一等處罰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漢宣帝時,正式確立“親親得相首匿”原則。根據“親親得相首匿”原則,親屬之間可以相互首謀隱匿犯罪行為,不予告發和作證;親屬間首謀隱匿犯罪,可以不負刑事責任。據此,選項A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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