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憲法基本理論
第一節(jié) 憲法的概念
一、憲法的詞源
1.中國古代的憲法有三種含義:
(1)憲法是和其他的法律是一樣的,就是指一般的法律;(2)一般法律的基本法的含義;(3)指法律的頒布制定。
2.西方的憲法
(1)古希臘的是城邦國家的組織和活動原則的法律;(2)古羅馬是作為皇帝的敕令;(3)英國是用來標志國王和其他階層之間生活關系的法律。
3.近代意義的憲法,19世紀80年代在中國有了近代憲法的意義。
法是一個統(tǒng)稱,憲法是其中一門具體的法,它具有法的共性。這些共同特征就是:它們都是代表統(tǒng)治階級的意志;都是由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具有國家強制力的行為規(guī)范;都是通過對社會關系參加者的權利義務的確認、保護和發(fā)展來形成對統(tǒng)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是統(tǒng)治階級治理國家的重要工具;憲法規(guī)范的內容取決于相應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
二、憲法的特征: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憲法是國家公民權利保證書;憲法是民主事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一)憲法是國家根本法:
(1)憲法規(guī)定的是國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務的重大問題;
(2)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體現在: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一切社會組織和一切公民個人都必須遵守的最高的行為規(guī)則;
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tǒng)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例1:憲法附則是指憲法對于特定事項需要特殊規(guī)定而作出的附加條款。下列關于憲法附則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2002年試卷一第7題)
A.附則是憲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當然應與一般條款相同
B.附則是憲法的特定條款,因而僅對特定事項具有法律效力
C.附則是憲法的臨時條款,因而僅在特定的時限內具有法律效力
D.附則是憲法的特別條款,根據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的原則,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憲法一般條款
答案:D。
解析:憲法附則是指憲法對于特定事項需要特殊規(guī)定而作出的附加條款,其名稱有暫行條款、過渡條款、特別條款、臨時條款等等。由于附則是憲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當然也應該與憲法的一般條文相同,因此A項正確。同時,其法律效力還有兩大特點:一是特定性,即附則只對特定的條文或者事件適用,因此B項正確;二是臨時性,即附則只對特定的時間或者情況適用,有時間限制,一旦時間屆滿或情況發(fā)生變化,其法律效力自然應當終止,因此C項正確。D項表述正好與A項相反,故為應選項。
例2: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義?(2002年試卷一第38題)
A.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任何普通法律、法規(guī)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B.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
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憲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嚴格
D.在內容上,憲法規(guī)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
答案AB。
解析:《憲法》序言規(guī)定:“本憲法規(guī)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與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nbsp;
第5條規(guī)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都不得同憲法相抵除。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按思磻椃ㄗ罡叻尚ЯΦ捏w現。
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憲法是制定法律、法規(guī)的依據,任何法律、法對都不得與憲法的原則、精神相違背;二是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因此,為A、B應選項。CD與憲法具有最高效力共同決定了憲法的根本地位,處于同一平面,不存在誰包括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