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
(3)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并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事院校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 黨校畢業生,如果是函授教育的,因不屬于國家教育序列承認的學歷不具備報名條件。
(4)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網絡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程(網絡)教育畢業證書;
(5)符合教育部、解放軍總參謀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不屬于上述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或者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尚未認可的學歷,不得報名。報名人員對所持學歷證書是否屬于國民教育序列或者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有疑義,可以教育部網站上查詢或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進行認證。
司考問答:司法考試現場報名時應提供什么材料 司法考試之考試證書為什么分等級 查看更多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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