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大綱是司法考試的指揮棒,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自2002年以來,98%以上的司法考試試題在大綱中都能找到根源,因此,掌握了大綱的考點,通過司法考試不成問題。每年超綱的內容可以忽略不計,不會對司法考試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不必復習司法考試大綱之外的考點。
關于司法考試大綱對比:
(一)對比“基本要求”的內容。大綱“基本要求”中,分為“了解”、“理解”和“熟悉”三個復習層次,它們對知識點的復習程度要求是不一樣的。1、“了解”,要求對相關法律知識、規定能夠準確再認、再現,即知道“是什么”。對于這部分考點經常會出現在單項選擇題中。2、“理解”,在了解基礎上,能夠深刻領會相關法律知識、原理及規定,并藉此解釋、論證觀點、分析現象,辨明正誤,即明白“為什么”。這部分主要針對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3、“熟悉”,要求能夠靈活運用相關法律原理、觀點和方法,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分析、解決理論和實際問題,對社會法律現象和實務作出正確判斷和評價,即清楚“怎么辦”。這部分考點除了經常出現在卷四案例分析題、論述題之中,還經常出現在選擇題中。
(二)對比“考試內容”。考試內容的變化是司法考試大綱的核心部分,可以分為三種變化:新增考點、刪除考點和變更考點。1、新增考點,是司法考試變化中的核心考點,這些考點最受命題人的青睞,考生應該把這些考點深入掌握。2、刪除考點,是2012年司法考試對去年司法考試減少的考點,因此,考生就不必復習這部分內容,節約寶貴的復習時間。3、變更考點,就是2012年司法考試大綱對原有類似考點進行部分變更。
考生如何復習這些考點呢?考生首先要有一本2012年司法考試大綱或大綱對比,然后要在2012年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中去查找對這些考點的闡述,也可以購買一本2012年司法考試增補本來看;最簡便的方式,就是登錄233網校查詢。
(三)對比法條。每年司法考試新大綱都會增加一些新出臺的重要法律法規,或者刪除一些不太重要或廢止的法律法規,考生對這些法律法規要心中有數,對一些新出臺的重點法條要熟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