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80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08年12月8日—30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3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4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用專用答題卡)
三、報考條件
㈠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㈡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類別 代碼 | 級別代碼 | 專業代碼 | 科目代碼 |
38 | 2.助理社會 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 | 1.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級) |
2.社會工作實務 (初級) | |||
3.社會工作師 | 3.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中級) | ||
4.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 | |||
5.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不到報名點進行現場攝像報名。
應試人員登陸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點擊主頁上“考試報名”進入報名系統。
㈠ 提交考試報考信息。應試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應試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中報名條件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的各項內容(應試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試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應試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像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學歷、學位、畢業時間、級別、科目、從事社會工作年限和電話),對照報考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試人員報名后的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1、86868821、86868815。
㈢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應試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3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㈣ 網上繳費。應試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12月8日─2009年1月2日)進行網上繳費,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2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的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8元。收取報考社會工作師新考生滾動考試成績檔案管理費20元/人,續考考生不收取檔案管理費。續考生初、中級須認真填寫檔案號。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㈤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請于2009年6月6日至12日登錄重慶人事人才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負。
㈥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應試人員在考試結束后3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查詢成績。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及考務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證明等相關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
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件及村料的應試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責任由考生自負。
㈧ 跨省轉考到我市報名的考生,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場設置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置考場,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其它要求事項
㈠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考生可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㈡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㈢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㈣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考試大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