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政策
基本原則 | 1、堅持家庭盡責; 2、堅持政府主導; 3、堅持社會參與; 4、堅持分類保障。 |
總體目標 | 1、加快形成家庭盡責、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 3、全社會關愛保護兒童的意識明顯增強,困境兒童的成長環境改善、安全有保障。 |
具體內容 | 1、保障基本生活; 2、保障基本醫療; 3、強化教育保障; 4、落實監護責任; 5、加強殘疾兒童福利服務。 |
相關政策 | 1、國務院2016年《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 2、國務院2018年《國務院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 3、民政部2018《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 4、民政部2019年《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 |
二、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政策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具體要求 | 1、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縣、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職責,加大教育部門和學校關愛保護力度; 2、發揮群團組織關愛服務優勢和推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 |
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 | 1、建立強制報告機制; 2、完善應急處置機制; 3、健全評估幫扶機制; 4、強化監護干預機制。 |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保障措施 | 1、加強組織領導; 2、加強能力建設; 3、強化激勵問責; 4、做好宣傳引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