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的對象、形式與內容
1、對象
(1)流浪、乞討人員:臨時食宿、急病救治、協助返回;
(2)公安機關和行政有關人員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機構求助;
(3)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其他人員,引導、護送到機構;
(4)突發急病人員,通知急救機構救治。
2、形式:救助站救助,一般不超過10天
3、內容:①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②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③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④幫助與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系⑤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
4、程序:
①提出救助需求(自愿原則);
②核實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情況;
③救助站決定是否實行救助,并對屬于救助對象的及時安排救助;
④終止救助:救助期滿的、提供虛假信息的、自愿放棄救助的、擅自離開的。
2023年經典考題
1、根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受助人員出現下列情形,救助站應當終止對其救助的有( )。
A.被發現故意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救助站工作人員
B.以不適宜居住為由,自行離開救助站的
C.患急病送醫救助,已度過危險期
D.與其他受助人員發生口角,擾亂救助站秩序
E.救助期已滿,無正當理由不愿離站